透过“低级谎言”审视沉默权
□舒圣祥
显然,许霆“我为银行;げ撇钡淖晕冶缁げ⒉桓呙,相反,这种低级的谎言着实有些令人生厌。但是,许霆的这次庭审表现,不应该影响公众基于法律正义立场的支持态度,否则,此前的种种努力就只是对特殊个体的简单同情,而不是对法律正义的坚守和推动。所幸,从各大网站的网友留言来看,媒体所称的“纷纷倒戈”情景并不成立,九成以上网友仍然支持判其无罪。
我们无从知道许霆此番自辩的抛出,是自我真实意思的表示,还是受了别人的愚蠢蛊惑?梢钥隙ǖ氖,许霆并不“老奸巨猾”,否则也就不会这般毫无辩护技巧,以致如此口不择言。
一个必须重视的事实是,许霆抛出此番自辩,是因为看到了自己可能被判无罪的极大可能,为了给自己赢得无罪判决加分,他认为必须推翻此前在侦查过程中的供述,为此他绞尽脑汁想出了“我为银行;げ撇闭馓姿荡——按控方的说法是“推翻了其之前在侦查阶段的多次供述,辩解不实,态度不好”。我们不知道许霆在侦查阶段是如何供述的,也不知道当时律师是否在场,当然更不知道该供述会对判决构成怎样的影响,有无不惜以谎言来推翻的必要;但我们不妨设想:假如在侦查过程中,许霆拥有沉默的权利,那么许霆今天还有必要如此拙劣地自辩吗?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显然,嫌疑人没有沉默的权利,而是必须“老实交代”自己的罪行。面对“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压力,不具备辩护技巧的嫌疑人往往会按照自己的理解来“设计回答”,这却往往会使其在疑罪情况下的处境趋于恶化,有时甚至变成变相的“强迫性自我归罪”。
沉默并不等于放弃辩护权,而是行使辩护权的最佳;ご胧┲,缺失沉默权的辩护权无疑是不完整的。试想,假如许霆当初有权保持沉默,那么他也就不必事后编织“我为银行;げ撇敝嗟幕蜒。因此,如果说许霆恶意取款案让人们重新审视了盗窃罪,那么许霆在重审时的所谓“经典语录”,最有价值的关注视角,应该是引起人们对犯罪嫌疑人沉默权的大讨论。
民意同情“滑铁卢”,许霆的错与律师的失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许身健
社会各界关注的许霆案开庭重审,许霆说:“我想把钱取出来,;ず!闭庑┚酥锞教灞ǖ篮,网上开始出现对许的厉声谴责,有的说:“人不能无耻到这个地步”,有的骂:“请收起无耻的言论,狡辩不能让你伟大!倍酝缟显虺涑庾盼尢跫眦、痛骂银行的帖子。先前如果有人提出许霆有罪,马上会招致网民辱骂,有些人对许霆一口一个“小许”,颇有粉丝对偶像的关爱及呵护。许霆成了轻拿轻放的易碎品,谁也不能碰。重审之后,一边倒的挺许声暗了下来,倒许声却越来越刺耳。同时,有网友非难律师:“辩护律师的馊主意故意误导许,许现在根本就是个木偶被他们耍弄!倍源,许父及律师开始感到不安。也许他们也料不到许霆的一席话导致了民意同情的滑铁卢。
许霆案本是个普通刑事案件,如果不是律师寻求媒体,公众哪知许霆是何许人也?就在重审前,某报登载了许霆少年时的黑白照,许父笑眯眯接受采访的彩照、许母发出的短信、受伤的律师在病房满面春风接受采访的图片……林林总总、事无巨细,辩方俨然成了公众关注的明星。国外明星往往感叹自己住到了金鱼缸里,毫无隐私可言,一举一动都受关注。许霆案的辩方也广受关注、追捧,俨然也进了金鱼缸,不过,这个金鱼缸是律师一手打造的。律师说:“我们当时觉得这个案件判得很不公平,正好有一个助理的朋友在报社工作,就把这个案子给了她,发了出来!比ツ12月,某报对许霆案的报道被门户网站转载,其中新浪网当天的评论就超过了万条。之后,专门挺许的许霆吧出现,辩护律师也开博:“面对过于强大无处不在、缺少有效监督的公权力,律师借助或者配合媒体的力量为许霆争取最大的利益,争取使案件的一切处理过程都显现在阳光之下,何罪之有呢?”尽管这番话理直气壮,但是要谨记,“律师是法律职业的一员,是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司法制度里的一员,是对司法负有特殊职责的公民!甭墒υ谧非笪腥死嬗胛す笈兄浯嬖谀持殖逋,需要加以平衡。任何国家的律师都有上媒体的渴望(media hunger),但是要知道舆论是双刃剑,弄不好会伤害自己。自己进了金鱼缸,广受关注是其利,但是一举一动也被人评头品足。鱼缸里的鱼失掉观赏性,观众是不会满意的。
现在看,许霆错在口不择言,律师失在固守无罪辩护不变。就许霆而言,庭审时认罪或认错,博得的同情会更多。从舆论来看,辩方这场戏演砸了,不但主角被喝倒彩,连带配角——辩护律师跟着受累。
就辩护律师来说,固守无罪辩护不放,真是匪夷所思,为何对最近法学界的分析无动于衷、一意孤行呢?也许无罪辩护的诱惑太强烈了。名律师李云清说:“无罪辩护,尤其是成功的无罪辩护,对于众多专心致力于刑辩业务的律师而言,是一座令人高山仰止、心向往之的亮丽巅峰。从有罪到无罪的戏剧性强、反差大,对律师的诱惑也强烈。但是,这种零和式的辩护是否一定符合被告人的利益呢?即使被告人主张无罪辩护,但是他未必了解无罪辩护的可能性、不认罪意味着将失去缓刑机会。许霆忘乎所以,律师可要冷静。要讲究辩护策略,尽管被害人有过错,但是被告应积极赔偿,该认罪就认罪。另外,律师的庭前准备显然不够充分,律师说就在重审开庭前几天,他意外摔伤施行了手术,随之就接到法院通知,其间都没有机会与许霆会面,更别提知道他在要庭上说什么了?杉,这么重大的一个案件律师显然是准备不足,以无罪辩护之不变应万变,把一手好牌打坏了。美国著名辩护律师尼察说:“充分的准备工作使愚蠢的人变得聪明,聪明的人变得出色,出色的人变得稳操胜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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