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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高等法院昨日裁定,两名公屋居民提出阻止领汇上市的司法复核败诉。领汇虽然逃过一劫,可以上市,但香港已经付出代价:诉讼不仅对领汇的回报及股价造成不明朗因素,而且令香港金融中心的形象和声誉受到负面的影响。政客为私利不惜滥用司法程序冲击香港营商环境,损害港人利益,此风实不可长。
尽管有些人口头上不愿意承认领汇官司损害营商环境,但事件影响外界对香港金融中心的信心,却是显而易见的事实。且不说本港的小投资者因官司而看淡领汇,国际投资者经领汇诉讼一役,难免认为本港将商业事务政治化,增加了投资的风险。任何商人在作投资决定前,一定会做风险成本的评估。领汇事件可能会使商人在投资香港的总成本中,增加政治风险一项,这实际上就是经营成本的增加,当然会削弱香港吸收投资的竞争力。
再说,香港虽是国际金融中心,但在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方面一直落后,不要说远不及美国,甚至连新加坡也不如。本来,领汇作为全球最大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在香港上市,大大有利于弥补香港金融产品的不足,推进本港金融中心的发展。然而,政客偏偏不作此想,将值得祝福的好事,变成一场诉讼风波,这对于巩固香港金融中心的地位和声誉,又有何益?
虽说每一位市民都有权诉诸法律,但这应与政客滥用司法程序分开。领汇上市的信息早已公布,郑经翰早不告,自己也不告,故意等到领汇上市的最后关头,在背后操纵领综援的公屋居民兴讼。这显然是别有用心地滥用司法程序。社会应该;な忻裨擞梅晌ぷ陨砣ㄒ,但不能鼓励滥用司法程序的行为。政府的各种政策措施,都可能影响不同人的利益。如果事事都被人滥用司法程序进行挑战,社会就会长期陷于争拗和不安之中,施政难行,安定无存。
滥用司法程序,冲击营商环境,损害的是香港赖以生存的根基,公众不能等闲视之。阻止政客滥用司法程序,要靠社会的力量。事实上,政客是否滥用司法程序,反映出社会风气状况。如果社会过于情绪化,正不压邪,政客自可肆无忌惮。如果社会充满正气,则政客滥用司法程序不仅会蒙受金钱损失,还要付出声誉以至选票的代价。社会只有令滥用司法程序者付出重大的政治成本,政客才会知所收敛。(摘自香港文汇报12月15日社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