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东京6月28日电 日本札幌高等法院28日对一起中国劳工案下达判决,维持札幌地方法院所作的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上诉。
据日本共同社报道,此案原告为42名中国劳工(其中15人已死亡),由于二战期间被强掳至北海道煤矿被迫从事过重劳动而起诉日本政府和6家企业,并索赔8.4亿日元。
日本最高法院今年4月就战后赔偿审判作出裁定,认为“根据1972年《中日共同声明》,中国个人的索赔权已被放弃而无法行使”。
札幌高等法院对最高法院的裁定持观望态度,并因此将原定于3月20日的判决日期取消并延后。
一审札幌地方法院2004年3月认定此案适用“国家无答责”法理,否定日本政府对在《国家赔偿法》施行前的行为负有责任,并由此驳回了原告的诉求。
根据诉状,原劳工在战争时期被强掳到日本,并被迫忍受恶劣环境在北海道煤矿和工地从事过重的劳动。战时约有3.9万人被强掳到日本,其中1.6万人在北海道劳动。据悉,在战后被送回中国前,北海道约有3千名中国劳工死亡。
中国方面多次指出,强征劳工是日本军国主义在侵华战争期间对中国人民犯下的严重罪行之一,也是中日间的一个重大历史遗留问题,我们一贯要求日本政府认真对待并予以妥善处理。
中方也强调,《中日联合声明》是两国政府签署的严肃的政治外交文件,构成战后中日关系恢复和发展的政治基础。任何一方都不应对文件中所涉及的重要原则和事项进行单方面解释,包括司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