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16日电 日本最高法院第二小法庭15日就强掳中国劳工案做出终审判决,宣布维持二审原判,驳回了原告方的上诉。共同社报道说,至此原告败诉已成定局。
据报道,在本案中,二战时曾被强掳至日本从事重体力劳动的41名中国人状告日本政府及10家建筑等企业,要求其做出总计约8.2亿日元的赔偿。
在一系列战后索赔诉讼案中,日本最高法院曾于今年4月就两起强掳劳工案做出判决,并首次作出司法判断认为“1972年签署的《日中联合声明》已经放弃了中国人个人的索赔权”,从而驳回了原告方的上诉。同时在其他同类案件中,中国人的上诉也屡屡遭驳回,因而分析认为本次判决的依据也是出于同一理由。
此前,东京地方法院和东京高级法院分别在一审和二审判决中指出,法定索赔权的20年除斥期间已过,从而判决原告败诉。
但在二审判决中,高级法院承认强掳劳工一事确实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