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人大代表建议:最低工资标准“一年一调”
2008年02月19日 10:56 来源:广州日报 发表评论
广州市人大代表刘小钢等昨日联名向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交议案,认为工资由企业一家单方面说了算的情况应成为历史,“髙层涨薪”应改为职工“利益共享”。广州要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不能被动等国家法规出台。
刘小钢认为,政府制订的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要改虚的“指导性”为实的“依据性”,公布工资指导线的相关制订依据指标。工资增长指导线的发布时间要前移到上半年,这有助于企业及时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议案认为,广州目前最低工资标准为780元/月,上一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2006年9月,至今已有18个月没有变动。最低工资标准只有实施“一年一调,小步快跑”的做法,才能显现出其保障功能。
刘小钢表示,重要的是工资增长要改“企业单方决定制”为“企业与职工协商共决制”。(记者胡利、文远竹、任珊珊、刘文亮、刘旦、陈穗华、张强、潘勤毅、赖伟行)
【编辑:蓝玉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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