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过分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管理监督机制不健全,是造成哈尔滨“天价医药费”事件的重要原因
由中纪委、监察部、卫生部、黑龙江省纪委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哈尔滨“天价医药费”事件进行立案调查后,认定哈医大二院存在严重管理问题,院长、书记等9人将受到严肃处理。在这一案件中哈医大二院诊疗中存在严重问题,科室收入与医护人员利益挂钩,医院监督与医院利益不分,种种蓄积已久的问题终于酿成了极端“天价医药费”事件。
哈医大二院存在严重管理问题
针对哈尔滨“天价医药费”事件,联合调查组认定的基本事实是,患者翁文辉因患恶性淋巴肿瘤,于2005年5月16日入住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简称哈医大二院)二部(干部病房),后因并发肺部感染、呼吸衰竭,6月1日转入心外ICU(重症监护室)治疗,最终因多脏器功能衰竭,于8月6日死亡,住院82天,医院共收取住院费138.9万元。
翁文辉的长子翁强在其父住院期间,因对自购药品的使用和住院费用产生怀疑,与二院交涉。父亲病故后,他又向医院领导反映相关情况。在对两次院内调查结果不满意的情况下,先后向驻卫生部纪检组监察局举报并向新闻媒体反映。
卫生部组织的调查组两次赴哈尔滨进行初查。2005年12月22日,中纪委、监察部根据初查发现的问题,决定立案,并成立由中纪委、监察部、卫生部、黑龙江省纪委组成的联合调查组,深入调查此案。
调查结果证实,哈医大二院确实存在严重管理问题,违反规定多收患者住院费20.7万余元,心外ICU违法违规伪造和大量涂改医疗文书,部分科室管理混乱,相关职能科室监管不力。同时对患者家属投诉采取的措施不力,处置不当。
同时,患者家属自述与实际调查结果存在一些差异。例如,据患者家属称,翁文辉住院期间,家属从院外购买药品、设备共400多万元,连同患者住院费用138.9万元,共计花费550万元“天价医药费”。调查组多次要求翁强提供自购药品和设备的品名、数量、价格及相应的票据,但翁强至今未能按要求提供相关票据,使得这笔费用难以得到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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