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27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为防止民进党在“立委”与领导人选举使出“奥步”(贱招),国民党“立院”党团已提案修改“选罢法”,增列使用“诈术、诽谤、谣言”当选者,选罢机关、检察官或候选人得以当选人为被告,提当选无效之诉。
国民党团书记长郭素春表示,这两项提案已列今天(27日)台“立院程序委员会”报告事项,国亲两党计划要在本周五(30日)“院”会提径付二读;盼能在本会期前完成三读修“法”,立即适用于明年初的“立委”与领导人选举。
国民党政策会执行长曾永权也向民进党团喊话,指“如果哪个政党敢反对修法,就代表心里有鬼”。
民进党“立法院”党团总召集人柯建铭则表示,制订任何“法律”都照程序走,但这些条款根本就是国民党自己的写照。民进党团干事长王拓也指称,“诈术”、“诽谤”与“谣言”定义不清,但国民党不是都在搞这些事吗?民进党团不会不支持修“法”,但马英九竞选时说一套、做一套,不是“诈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