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财有“道”,卖淫有“方”。为牟取不义之财,竟介绍卖淫女向养老院的单身老汉卖淫。10月15日,农民张中平被河南省固始县人民法院以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张中平系固始县分水乡佃行村农民,与本村农妇刘某相识。为了发财,二人密谋由张中平充当介绍人,刘某实施卖淫。因刘某年龄较大,张中平建议其向农村光根汉卖淫较为现实。2007年3月初,经张中平介绍,刘某到与张中平同村的光棍汉戚某家,向其卖淫,得嫖资40元。其后,为安全起见,张中平前往分水乡养老院向院内的独身老汉打探“行情”,不少人表示愿意接受卖淫。其后,张先后三次介绍卖淫女刘某在分水乡养老院过夜,分别向独身老汉王某、徐某、高某卖淫。后被养老院工作人员告发。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中平多次介绍他人卖淫,其行为构成介绍卖淫罪,且情节严重。法院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作者:吕志豪 刘康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