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伙歹徒30天内两次抢劫工商部门扣押物品的仓库、两个月内两次绑架人质勒索钱财、在高速公路上跟踪抢劫大货车……昨日上午,温伟洪等10人抢劫团伙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听到一审判决,分别被处刑罚20年到2年4个月不等。
法院查明:2005年2月1日零时许,温伟洪伙同徐庆华(另案处理)等人,开车至广州市白云区竹料镇龙塘村工商部门扣押物品的仓库,制服看守后抢走光碟101万张、庆铃轻型货车一辆,以及两个看守的手机。2月23日晚,团伙另一名成员尹冬军与徐庆华等人再次骗开该仓库大门,抢走光碟88万张、海虹彩电32台、飞利浦显示器7台。
法院查明,2005年3月3日,温伟洪、郑仕安、汪宝枝绑架陈某某,索得赎金45600元。4月21日,温伟洪等人又在白云区增槎路恒丰花园绑架黄某某,索得赎金30万元。5月26日零时许,团伙成员陆精胜、尹胜光、郭世礼、尹冬军、付召友等人截下一辆装有铝合金的重型货车,后将货车和价值30多万的铝合金抢走。(记者 吴秀云 沐杉 通讯员 穗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