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男子策划了一起交通事故,抢走了一辆装载3488部手机的厢式货车,价值198万元。济南警方经过侦查,将3名疑犯控制,并追回所有被抢赃物。昨天,济南铁路运输中院审理了此案,两名主要疑犯田喜锋、刘冠廷被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另一疑犯田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据了解,这是济南市新中国成立以来单笔抢劫数额最大的刑事案件。
制造车祸抢走手机
据介绍,2006年12月22日晚7时许,济南某快运公司一辆厢式货车驶离舜井街,行驶到县西巷北口明湖小区东七区南侧胡同附近,突然,有一名男子骑车向车头撞去,然后倒地。厢式货车驾驶员熄火与两名押运人员下车查看。就在这时,又有两名驾驶轿车的男子冲到厢式货车前,拔下了车钥匙,质问货车司机为什么撞人并对其殴打,又拿出了砍刀追赶货车司机及2名押运人员,迫使3人弃车逃离现场。
司机报警返回现场时发现,装有3488部、价值198万元手机的厢式货车不见踪影。后来,厢式货车在华山镇荷花路桃园村附近被发现时已被焚毁,车内手机全部消失。
疑犯熟睡中被控制
案件发生后,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公安分局经过侦查,确定田喜锋、田某某、刘冠廷等3人为犯罪嫌疑人。2006年12月30日凌晨2时许,民警在石家庄将熟睡中的田喜锋、刘冠廷控制。次日,又在济南将田某某控制。随后,民警先后查获被劫的各种型号手机3488部及部分手机配件。经鉴定,被劫手机及配件价值195万余元;厢式货车价值3万3千元,抢劫总价值达198万余元。
另外,公安机关还在刘冠廷处查获一支自制转轮手枪及子弹23发,经查系田喜锋交刘冠廷保管,二人涉嫌非法持有枪支。
3人租仓库藏手机
经审理,被告人田喜锋、刘冠廷是黑龙江省依兰县、吉林省舒兰市人,在济南做小生意。2006年12月中旬,田喜锋发现济南舜井街某通讯器材公司手机业务有机可乘,便想抢劫一夜暴富。此后,田喜锋、刘冠廷多次驾车前往泉城路、舜井街“踩点”。2006年12月22日抢到手机后,3人租赁仓库将其藏匿。(《山东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