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黑龙江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国工商银行虎林市支行干部宋存建抢劫本单位金库杀死三人一案进行了宣判,以抢劫罪、盗窃枪支罪判处被告人宋存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宋存建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人民币64.6万余元。
2000年11月宋存建盗窃本单位七七式手枪。自2003年开始,宋存建预谋抢劫银行金库,并为实施犯罪购买、自制了大量作案工具藏匿于工商银行办公室、各楼层暖气罩内。
2006年1月15日16时40分,宋存建在经过精心准备后,手持盗窃的七七式手枪进入本单位一楼守库室,利用守押员李恩伟一人在岗之机,趁其不备,在其身后对其头部连开两枪,当场将其打死,后将尸体拖至工行营业厅东北角,并用拖布将地上的血迹擦净,躲进卫生间等候第二名守押员到岗。
17时20分,守押员徐国强从后门进入工行,宋存建从卫生间迎出去,并跟随徐国强进入守库室,趁其不备,从其身后对其头部连开两枪,当场将徐打死。
之后,宋存建来到二楼卫生间,等待值班干部卢刚到岗。18时许,被害人卢刚到岗,宋存建来到值班室,趁卢刚不备,在其身后对其头部开枪,当场将其打死。
杀死三名被害人后,被告人宋存建将事先准备好的抢劫金库的作案工具从各个藏匿地点取出,后携带准备好的衣物离开现场,于21时15分到达虎林市大众洗浴中心开房洗浴,以制造自己不具备作案条件的假象。23时许,宋存建用事先准备好的绳索从洗浴中心窗口顺出,返回工行,用尖刀将两名守押员尸体肢解,并埋藏于事先挖好的位于工行一楼供热管道地沟中的大坑内,将被害人卢刚尸体藏于二楼值班室床下。处理完三被害人尸体后,被告人宋存建又用铁剪子等工具破坏了工行的监控设备,并将电脑主机、被害人手机以及作案工具、衣物等在工行内藏匿起来。这时已经是1月16日早晨,单位另一守押员到岗发现情况异常遂报警。
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宋存建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盗窃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宋存建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人民币646086元。宣判后,宋存建认罪服法。(作者:付建国 胡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