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原中国工商银行虎林市支行干部宋存建抢劫本单位金库杀死三人一案,黑龙江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虎林市人民法院对进行了公开审理。
原中国工商银行虎林市支行干部宋存建自2003年开始预谋抢劫本单位金库。2006年1月15日16时40分,宋存建在经过精心准备后,手持2000年11月盗窃的本单位七七式手枪进入本单位一楼守库室,利用守押员李恩伟一人在岗之机,趁其不备,在其身后对其头部连开两枪,当场将其打死,后将尸体拖至工行营业厅东北角,并用拖布将地上的血迹擦净,躲进卫生间等候第二名守押员到岗。
17时20分,守押员徐国强从后门进入工行,宋存建从卫生间迎出去,并跟随徐国强进入守库室,趁其不备,从其身后对其头部连开两枪,当场将其打死。之后被告人宋存建来到二楼卫生间,等待值班干部卢刚到岗。
18时许,被害人卢刚到岗,被告人宋存建来到值班室,趁卢刚不备,在其身后对其头部开枪,当场将其打死。杀死三名被害人后,被告人宋存建将事先准备好的抢劫金库的作案工具从各个藏匿地点取出,后携带准备好的衣物离开现场,于21时15分到达虎林市大众洗浴中心开房洗浴,以制造自己不具备作案条件的假象。
23时许,宋存建用事先准备好的绳索从洗浴中心窗口顺出,返回工行,用尖刀将两名守押员尸体肢解,并埋藏于事先挖好的位于工行一楼供热管道地沟中的大坑内,将被害人卢刚尸体藏于二楼值班室床下。处理完三被害人尸体后,被告人宋存建又用铁剪子等工具破坏了工行的监控设备,并将电脑主机、被害人手机以及作案工具、衣物等在工行内藏匿起来。这时已经是1月16日早晨,单位另一守押员到岗发现情况异常遂报警,被告人宋存建从工行天井处逃离现场。
在庭审过程中,检察机关当庭一一出示了被告人做案用的七七式手枪、现场监控录像、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书、证人证言等六组证据,在大量的确凿的证据面前,被告人宋存建对预谋抢劫银行金库,杀害三人、盗窃枪支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庭辩论时,公诉方从被告人的犯罪手段、危害后果、社会影响、给被害人家属造成的痛苦和伤害等方面做了发言,被告人的辩护人从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被告人的单位防范措施不严、监管不利,给被告人实施犯罪以可乘之机等方面为被告人宋存建做了辩护。
在最后的陈述阶段,被告人宋存建首先向被害人家属深深地鞠了一躬,对被害人家属表示道歉,同时请求法庭同意出卖自己的身体器官,用这些钱给被害人家属更多一些经济补偿,他表示对自己的罪行没有可辩解的,认罪服法。
法庭宣布此案将择期宣判。(唐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