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步决策法”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了解到,目前大部分村都不同程度地坚持了民主决策,并不断探索各种有效的方式:有的村成立村民议事会,对村里重大事务实行“一事一议”;有的村确立了村级事务民主听证制度,村民定期听取村“两委”工作报告,并可提出质询,村“两委”当面答复;还有的村在实践中总结出民主决策的一套程序,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源县新源镇实行的“五步决策法”,从“选”、“亮”、“审”、“定”、“督”5个步骤入手,实施“民事民决”。
民意调查“选”事。每年年初由各村“两委”通过召开座谈会、入户调查发放《意见征询表》等形式,开展一次民情民意调查,掌握群众所需所盼,从中筛选出村级重大事务决策议题。对筛选出来的包括新农村建设、公益事业、基础设施建设、机动地发包等方面的事项,由村“两委”召开联席会进行讨论,拟定重大事务决策的初步方案。
公开公正“亮”事。初步方案在村务公开栏和人口居住比较集中的地方张榜公布,征求村民意见,并根据征求意见的情况,对初步方案进行修订完善。
回访调查“审”事。对公示后群众无异议的初步方案,及时上报至乡镇党委、政府,村里再就拟定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和群众意愿等情况进行一次回访调查,由村民审核把关。
群众票决“定”事。对乡镇审核通过的事项,村“两委”分别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票决。参会人数必须达到应到人数的2/3以上,且赞成票达到实到人数的半数以上方可有效。通过后,将方案和票决结果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布,再次接受群众监督,对公示无异议的进行实施。
全程把关“督”事。对确实实施的村级重大事项,由村“两委”及时制定详细项目实施计划书或时间安排表,明确项目负责人,并在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的监督下组织实施,定期公布项目实施进度和财务使用情况。
新源镇团结村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村庄,今年年初在民意调查时,部分村民反映村里的道路不好,都是土路,坑洼不平,春天扬沙,夏天淤泥,村里的人不出去,村外的人进不来,成为村里闭塞落后的主要原因。经过村“两委”再三讨论、酝酿并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又经过全村85%以上的户主代表签字同意后,决定通过争取项目资金、镇村补贴和村民集资对所有主干道及巷道3万余平方米进行硬化。村民集资具体方案为:全村每人拿出0.2亩口粮地,由集体负责统一招标一次性租赁5年,约30万元;另外,出售村集体林带11条,约25万元,共计55万元用于修建柏油路面和水泥路面。此外,争取县项目资金78.75万元用于巷道和村办公室前街道的柏油铺设。
记者在该村采访时,村里正在热火朝天地修路。记者问一个村民是否赞成修路,他说:“当然啦,修路是好事啊,要不然的话,只要一下雨,就得穿着雨靴去镇上,太不方便啦。虽然我们村离县城比较近,但就因为路不好,人家没人来投资。这条路修好了,估计我们就会有好日子了,你说是不是,老张?”老张是村民选出来的该项目的监督员,他笑着点了点头。记者问他们对整个项目实施过程是否完全放心,老张说:“最后路修好了是大家看得见的,招标合同、镇里的批文都在公开栏里贴着的,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再说,还有我们这些监督员全程监督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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