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14日电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刘明康主席近日在接受《学习时报》采访时表示,银监会成立后,我们立即组织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对照《巴塞尔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主动对中国银行业监管体系有效性进行评估。
他称,银监会希望立足自身努力,促进环境改善,多方面采取措施,力争到2006年底建立起有效银行监管的重要基础,2012年基本达到核心原则的各项标准。
刘明康说,通过逐项逐条评估发现,尽管这些年来中国银行业监管水平总体有了较为明显的提高,但受多种因素影响,许多方面还处于“大体不符合”档次,与《巴塞尔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具体表现为:监管有效性受内外部环境制约较大,市场准入监管不够规范,审慎法规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差,持续银行监管手段较少,监管信息的统一性、真实性和透明度较低,监管者的监管权威不强,跨境银行监管能力不足等七个方面。
针对这些差距,银监会及时制定了提高中国银行业监管有效性中长期规划,提出了监管改革和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措施。主要是:努力建立高效的监管组织管理体系和监管协调机制,建立结构完整、层次清晰的银行业审慎监管法规体系和规范、公正、透明的市场准入管理体系,建立持续、有效的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测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风险评价预警体系和有针对性的风险分类纠正与处置体系,建立畅通有效的跨境银行监管机制和专业化、国际化人才的培养与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