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月十三日电(记者魏晞)中国的银行业监管部门现正比照国际通行的巴塞尔《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寻找自身监管差距,但结果并不尽如人意:中国银行业的监管在许多方面还处于“大体不符合”的档次。
《核心原则》是国际上对银行监管最佳做法的概括。多年来,它为各国建立有效的银行监管体系提供了指导和借鉴,已成为有效银行监管的通行标准,为国际金融界评价银行监管体系的有效性提供了准绳。
对此中国银监会副主席唐双宁今天坦承,中国银行业监管离《核心原则》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如银行监管的有效性受内外部环境的制约较大;市场准入监管方面依然不够科学规范;审慎性法规的系统性和完整性不强;持续银行监管手段还需进一步完善;监管信息的统一性、完整性、真实性和透明性方面尚需花大气力改进;监管者权威性不强,难以确保监管的公平与效率;跨境银行监管的能力存在明显不足等等。
唐双宁亦表示,中国银监会已经着手制定加快中国银行业监管建设,缩小与《核心原则》要求差距的中长期行动规划,计划在今后五年内,使中国银行业监管水平基本达到《核心原则》提出的各项要求。
由此可推,今后五年中国银行业监管将有大变化。唐双宁称,为提高中国银行业监管的有效性,建立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和合作有序的监管协调机制等将成为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