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11日电 最高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指出,加强监督是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更要增强接受监督意识,完善自身监督制约机制,努力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据正义网报道,贾春旺说,任何权力都要受到监督,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要保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必须加强对执法和司法活动的监督。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既要认真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也要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以保障法律监督权的正确行使。
贾春旺指出,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自2003年开展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坚持把这项工作作为检察改革的重点,从去年10月起扩大了试点范围。目前,全国所有省级检察院、349个地市级检察院和2407个基层检察院开展试点工作,共选任人民监督员18962名。各试点单位对职务犯罪案件中拟作撤案、不起诉处理和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一律启动监督程序,由人民监督员独立评议,提出监督意见。在监督结案的3341件中,人民监督员不同意原拟定意见的152件,检察机关采纳70件,对未采纳的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说明,得到了人民监督员的认同。
贾春旺指出,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有利于发现和纠正检察机关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办案人员转变执法观念,提高办案质量;有助于排除办案中一些阻力干扰和外部因素的影响,避免关系案、人情案等现象的发生。去年,检察机关直接立案侦查案件的撤案率、不起诉率分别比上年下降了1.5个百分点和3.4个百分点,这与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也是分不开的。
贾春旺说,新的一年里,检察机关要不断强化接受监督的意识,拓宽监督的渠道,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深化和规范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促进公正执法,保证检察权的正确行使。(郭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