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月9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日前接受了媒体的书面采访:
问:去年检察机关开展了打击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等四个专项行动,为什么要进行这样的部署?这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贾春旺:我国宪法明确规定,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对于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具有重要意义。为了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落实“执法为民”的要求,检察机关在去年开展了四个专项行动。
目前四个专项工作都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在打击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工作中,检察机关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684件,使一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分子受到依法惩处;在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案件专项活动中,共查办1595人;在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查活动中,依法纠正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17431件;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专项工作,对受理的涉法上访案件进行全面清理,使一批上访多年、久诉不息的案件得到了依法妥善解决,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问:反腐败问题仍然是今年两会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关注的问题,能否介绍一下去年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情况?
贾春旺:依法严肃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是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但由于我国正处在体制深刻转换、结构深刻调整和社会深刻变革的历史时期,滋生腐败现象的土壤和条件尚未根本消除,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比较严峻,大案要案时有发生。
去年,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3.7万多件4.3万多人,促进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发展。在工作中,我们坚持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共查办各类大案1.8万多件,查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2900多人,大案要案占立案总数的56.2%。同时,对一些具有行业特点、易发多发的职务犯罪实行“抓系统、系统抓”,加大查处力度,深挖窝案串案,集中查办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业和领域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防止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发挥了积极作用。
问:人民监督员制度是近两年来为加强检察机关自身监督推出的一项重要改革措施,去年又有什么新的进展?
贾春旺:任何权力都要受到监督,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滥用和腐败。要保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必须加强对执法和司法活动的监督。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也要接受监督。2003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省市检察机关开展了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
这项改革经过一年多的试点,效果不错,积累了不少经验。最高人民检察院从去年10月开始进一步扩大了试点范围。去年共有3341件案件进入监督程序,人民监督员不同意检察机关拟定意见的152件案件中,检察机关采纳人民监督员意见70件,其余未采纳的案件均依据事实和法律向人民监督员作出说明。实践表明,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不仅有利于发现和纠正检察机关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办案人员转变执法观念,提高办案质量,而且有助于排除办案中一些阻力干扰和外部因素的影响,避免关系案、人情案等现象的发生。
记者:“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被检察机关确立为一个新的命题,并付诸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之中。对此应该怎样理解?检察机关应该如何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
贾春旺:法律监督能力,总体来说就是正确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本领。从检察机关的职能和执法工作的特点来看,具体应当包括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依法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廉政建设的能力;正确处理群众诉求,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的能力;强化自身监督和制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能力等等。
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检察机关必须解决好三个问题:一是要进一步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二是要进一步实践和深化“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不断提出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新思路,依法开拓法律监督工作的新领域,探求法律监督工作的新举措,在落实工作主题的实践中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三是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正确处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办案数量与办案质量、事后监督与主动监督、执行实体法与执行程序法等重要关系。
问:2005年,检察工作新思路是什么?在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方面有什么新举措?
贾春旺:一是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提高发现线索、突破案件的能力,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要进一步强化诉讼监督,切实监督纠正诉讼活动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突出问题,加大发现和查办执法和司法不公背后的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等职务犯罪的力度,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尊严。
二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为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提供人才支持和组织保障。
三是大力推进检察改革,完善法律监督体制和机制。进一步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四是推动基层检察院建设,为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