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23日电 据检察日报报道,黑龙江绥棱原县委书记李刚在1996年至2000年6月,为自己买官“花费”人民币42万元、美元1万元;卖官收了131人的贿赂219万余元。2003年5月,哈尔滨市检察院以涉嫌行贿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将李刚提起公诉。日前,黑龙江省高级法院终审判处李刚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用10.5万元换回一顶县长的“乌纱帽”
1995年,年仅36岁的李刚被任命为绥化地委组织部副处级组织员兼部长助理。1996年3月,他走上了黑龙江省庆安县委副书记的岗位。
为了感谢时任绥化市委书记赵某(已被判刑)的提拔,也为今后继续升官做铺垫,1996年7月,他送给赵5000元,1998年春节又送去了10万元。同年7月,李被任命为绥棱县县长兼县委副书记。
——当上“一把手”后送出“感谢费”40万
2000年初,绥化地区行署撤销,同年2月,原任绥化地区行署专员的马德被任命为绥化市委书记。两个月后,被称为绥化市“第一后备干部”的李刚终于如愿以偿地当上了县里“一把手”——绥棱县委书记,这时他41岁。在当时,他是黑龙江省最年轻的县委书记。
为了感谢马德在任用他时给予的关照,李刚决定要用重金表示一下谢意。2001年春节后,李刚便和身为绥化市有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的妻子焦红霞商量给马德送多少合适。二人商定后,焦到银行以假名存了一个30万元的活期存折,并在存折背面写上了密码。3月中旬的一天,李刚来到马德家,将装有30万元存折的信封交给了马德妻子田雅芝(已判刑)。
一年后,李刚与妻子焦红霞又在2002年春节分两次给马德送去1万美元和2万元人民币。
——为捞回买官的“资本”卖官
为了捞回买官的“资本”,李刚在任绥棱县县长及县委书记期间,大肆收受贿赂和礼金,其贪婪程度令人震惊。
每年春节,他就在家中坐收上门的“买官钱”和“人情费”。2001年始,李刚就任绥棱县委书记后,迎来了受贿的高峰期。
据调查,在绥棱县,向李刚行贿谋利或“感情投资”者达131人,其中多数是科、处级干部,分布在县机关各部门、企业以及基层乡镇机关等100多个单位中。1992年以前,李刚全部家资只有3万余元,而案发后,李刚的总财产高达579.9万元。
——夫妻双双进牢笼
2002年8月,李刚夫妇被黑龙江省纪委审查。9月,检察机关受理了此案。经检察机关侦查发现,自1996年至2002年6月,李刚利用职务便利,共收受贿赂款228万余元,非法所得20余万元。
为了彻底查清李刚的家产,检察官们调取了他夫妇俩从1982年以来的20年工资,有252万余元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2003年11月,哈尔滨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此案,鉴于李刚主动交代部分犯罪事实,有自首情节,遂以受贿罪、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李刚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行贿罪、转移赃物罪判处焦红霞有期徒刑十五年。(陈宝琨、炳民、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