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26日电 据新华网报道,中国保监会相关负责人此间表示,保险资金入市后的道德风险、投资决策风险,交易风险将是以后重点防范的关键环节。
负责人介绍说,,保险资金入市主要面临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两大风险。其中,非系统性风险中的道德风险、投资决策风险,交易风险等是重点防范的关键环节。
为确保保险资金直接入市不出大的风险,中国保监会立足于两个“防范”:一是防范股票市场大幅波动对保险业未来现金流安排带来的不利影响;二是防范保险资金股票投资过程中,因投资决策、交易执行和风险管控等各环节中的不透明、不规范而产生的一系列管理风险。
负责人表示,具体实施过程中将把握三个原则:一是循序渐进的原则。逐步提高和拓展入市资金的比例、投资范围。二是价值投资和稳定回报的原则。选择投资品种不以追逐高风险高回报的短期炒作为目标,要追求长期稳定的回报。三是管理方式多样化原则。
此外,该负责人详细介绍了保险资金入市的资格条件、入市方式、投资范围和品种、投资比例、资产托管等五个环节。
在资格条件上,《办法》规定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可直接获得股票投资资格,不需审批,但其自有资金不得投资股票;保险公司直接或委托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投资股票的,必须事先取得中国保监会的批准。
在入市方式上,《办法》明确保险公司可委托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或以内设资金运用部门进行股票投资两种管理方式,采用一级市场申购和二级市场交易两种交易方式,其中一级市场申购包括市值配售、网上网下资金申购、以战略投资者身份参与配售等。
在投资范围和品种上,《办法》明确保险资金入市限于人民币普通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及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品种,同时规定保险资金禁止投资以下品种:被交易所实行“特别处理”“警示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特别处理”或已终止上市的;其价格在过去12个月中涨幅超过100%的;存在被人为操纵嫌疑的;其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度内财务报表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拒绝表示意见或者保留意见的;其上市公司已披露业绩大幅下滑、严重亏损或者未来将出现严重亏损的;其上市公司已披露正在接受监管部门调查或者最近1年内受到监管部门严重处罚的;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类型股票。
在投资比例上,目前暂定保险机构投资者投资股票总比例按成本价格计算不超过上年末总资产规模的5%,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不得达到该上市公司人民币普通股票的30%。具体总投资比例和单一投资比例以及相关问题中国保监会将另行通知。
在资产托管方面,《办法》规定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必须实行托管制度,明确了股票资产托管人的义务、托管协议的内容和托管人的禁止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