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26日电 《人民日报》今日撰文,称保险资金入市使证券市场和保险市场的联系加深,更容易形成风险的渗透和传递,因而各监管部门须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加强监管信息互换和协调配合,避免出现监管空白。
文章同时分析认为,保险资金入市给股市以极大的鼓舞,但必须理性地认识到,与其他投资渠道相比,股市的收益大,风险也很大。而保险资金作为投保者的“养命钱”、“救灾钱”,在运作时尤其要突出安全性,保险机构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时需万分审慎,需要不断提高投资的决策水平,加强防范风险机制的建设。
监管部门需做到令行禁止,加大对重大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狠抓监管制度的贯彻落实,强化责任追究,对那些违规操作、扰乱股市、侵害股民利益的行为,严惩不贷,以儆效尤。
文章最后认为,对市值4万多亿元的资本市场而言,五六百亿的保险资金所可能产生的推动力量不可小觑。对保险机构投资者来说,股市也是一座充满风险的诱人富矿。中国的保险业正在高速发展,前程未可限量,中国的股市亦在不断完善、规范中前进。期待各方能走出一条利国、利民的多赢之路。(曲哲涵)
《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发布,不仅拓宽了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也为股票市场引来了源头活水。这是保监会和证监会积极贯彻落实“国九条”有关鼓励合规资金入市政策的重要举措,进一步表明了国家大力发展资本市场的决心。
目前我国保险业总资产已超过1.1万亿元,按照投资股票比例最高5%的限制,保险资金可投入股市的规模将在500亿元至600亿元之间。在此之前,囿于银行存款、国债、金融债、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债等有限的投资渠道,保险资金的增值空间十分有限。此番允许保险资金入市,不仅有利于保险公司拓宽投资渠道,增强资本实力,分散投资风险,也会督促保险公司逐步培养和提高保险资金运作能力,建立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念,使之朝着专业化、国际化方向发展。
允许保险资金直接入市,不仅扩大了股票市场的资金供应,还有助于改善股市的投资者结构,有利于股市的持续健康发展。我国股票市场发展历史较短,不仅“盘子”不够大,不能充分满足社会的融、投资需要,机构投资者的比例也不高,带有明显的散户特征。保险资金、尤其是寿险资金具备长期性、稳定性、规模性的特点,可为股市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流,并推动投资者结构改善。此外,保险机构投资者侧重于资金的长期收益,有助于改变上市公司的股东结构,完善上市公司的现代企业制度。再有,保险机构投资者进场,对证券投资基金及其操作水平会提出更高要求,有助于证券市场建立理性的投资理念,促进证券市场的成熟。
《办法》的实施给股票市场以极大鼓舞。此外,允许保险资金投资股市,使股市和保险市场的联系加深了,更容易形成风险的渗透和传递,这就要求各监管部门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加强监管信息互换和协调配合,避免出现监管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