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是诺贝尔奖创设以来的第103个年头。每年的10月,即使再不食人间烟火,各领域的专才都希望该年的10月是属于“我的10月天”,能接到从瑞典斯德哥尔摩拨来的、足以改变一生的电话。诺贝尔奖就像是一名公关,在不善交际和宣传的学者与名利之间搭一座理直气壮的桥梁。
阿尔弗雷德·诺贝尔因发明炸药而致富。他于1896年逝世后,其亲属对遗嘱的内容大感吃惊:巨额财富的94%将用来设立一个年度奖项,以鼓励全世界在化学、物理、医学、文学和维持世界和平5方面(1969年增设经济学)对人类做出巨大贡献的人。该遗嘱的文字十分含糊,使遗嘱执行人花费5年的时间反复讨论评审及奖励细则,最后才在1901年12月10日诺贝尔逝世5周年纪念日那天,由瑞典国王颁发首届诺贝尔奖。以当时的生活水平为例,每份奖金是一位大学教授年薪的30倍。
今天,“生物科技”已从冷门科系摇身一变成名门贵族。只是时不我予,今日科学的研究已步入一个“非合作不能成器”的年代,研究经费动辄耗资数亿美元,需要多名各国专才的共同参与;而诺贝尔奖每年只选出区区几人是否公平及具代表性?再者,1968年该奖评审规章加入一条修正案:“不可以有3个以上的人同获一个奖项”,简称“3人规则”,导致1999年的诺贝尔医学奖有3个人以“一氧化氮是心血管系统的一种信号份子”获奖,而第4位共同参与研究的伦敦大学生物医学研究所所长蒙卡达却被排除在外,为人诟病至今。
此外,人们对诺贝尔奖评委会的评审会议记录及细节须到颁奖的50年后才能公布之规定颇有微词;笔者认为此属“半黑箱作业”,50年后各评委多半已归西,已不须负责。当1975年,诺贝尔基金会公开那些50年前以上的颁奖文献时,后人发现评委会对如何界定化学与物理等的范畴也意见相左。例如1923年取消天体物理学家赫尔和德朗达尔的候选资格,原因是天文物理不算是物理学的分支。
在诺贝尔奖设立的前5届,各奖得主可谓实至名归,如发现X射线的伦琴(获首届物理学奖)。步入第6届,便争议不断。该届化学奖授予发现元素周期表的门捷列夫之决定,最终被瑞典皇家科学院推翻(含公报私仇之嫌)。隔年,门捷列夫含冤而终。
另一方面,爱因斯坦因相对论而震撼全球,却因人为因素延后一年补领1921年诺贝尔物理学奖,而促成其美事的却是当时还属假设阶段的光电效应理论。此外,发明飞机的莱特兄弟贡献不可谓不大,却一生与诺贝尔奖无缘。
诺贝尔化学与物理奖因重实验而不受限于语文;文学奖却还不能完全走出此种限制──全球华人等了一世纪才由法籍中国人高行健于2000年获文学奖。是否是时候重新检讨、修订这百年不变的诺贝尔奖评审制度了?(马来西亚《星洲日报》10月10日文章;作者:柯世力;原标题为:诺贝尔奖评审制度引起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