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30日电 今天的检察日报报道说,湖南省检察院调查后认为,某些地方“预算外资金”(“非税收入”)的财政管理存在六大漏洞,使得使部分官员将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个人权力利益化。
2002年以来,湖南省检察院和娄底市检察院先后立案侦查了娄底市原副市长赵更效(副厅级)等职务犯罪系列案,共立案侦查受贿、贪污、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和行贿犯罪嫌疑人43名。该案涉及财政部门相关人员5名,其中正、副财政局长4名,预算科长1名。现在该系列案已基本诉讼终结,赵更效被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针对赵更效案暴露出来的系列财政干部职务犯罪案,湖南省检察院经过几个月的调查后认为,财政系统易发生职务犯罪案件的制度原因主要反映在“非税收入”这一块。在非税收入的分配使用上,某些地方的财政管理存在六大漏洞:
一是编制预算封闭进行。非税收入资金的使用,往往只有少数几个人知道,既不民主、透明,也不切合实际,从而客观上造成各部门以弥补资金缺口为由千方百计争取预算外追加资金而请客送礼,甚至出现了像赵更效案中出现的行贿受贿情况。
二是财政预算外资金、机动财力和预算追加等资金的安排和审批,往往由财政局长一人说了算,权力过于集中。
三是资金拨付程序不健全,规章制度说在嘴上、挂在墙上,落实不到行动上,内部难以形成强有力的监督机制。
四是审计监督的监督者本身就有求于财政拨款支持,以致这方面的监督往往流于形式。
五是财政资金的内部往来不规范,多头开户,多头拨款。
六是在干部管理体制上,一些地方的财政部门从干部进出到职务任免往往是“一把手”说了算,没人敢提不同意见,有关方面对“一把手”的监督形同虚设。
湖南省检察院调查组分析认为,正是由于上述六个方面的原因,使赵更效等人将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个人权力利益化。据了解,上述六个方面的问题在当前某些财政部门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因而,加强监督,完善制度,实行阳光理财,进一步规范财政部门的管理行为,对于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已显得十分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