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14日电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在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没有违法违纪问题的法官,可在年底一次性得到1440元的廉政基金。这笔额外的“奖金”出自该院实行的廉政基金制度。
据娄底中院纪检组副组长谢承奇介绍,娄底中院从2000年开始试行这一廉政基金制度,2003年起正式施行。廉政基金面向所有法官及其他在编工作人员。廉政基金由个人缴纳金和法院奖励金两部分组成。
2004年初,娄底中院党组研究决定,每月从法官津贴中提取60元作为缴纳金,从院办公经费中拨出与缴纳金相等的金额作为奖励金,组成廉政基金。到年底,没有违法违纪问题的法官,可全额领取1440元的廉政基金。
对发生违法违纪问题,受到通报批评的人员,扣罚两个月的廉政基金;对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的,扣罚6个月的廉政基金;对受到党内、行政撤职处分的人员,扣罚全年廉政基金。
谢承奇说,娄底中院实行廉政基金的目的,在于用制度管人,构筑一道反腐倡廉的新防线,杜绝法官枉法裁判,办金钱案、人情案和关系案。(崔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