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8日电 二战中国劳工福冈索赔案的原告方,日前向日本福冈高级法院递交了日本外交文件,作为陈堂证据。日本共同社在其中文网站刊出的文章说,这些作为证据被提出的有关强制带走中国人的绝密外交文件,生动地展现了上个世纪60年代前后,日本外务省在中国劳工问题上“不顾体面暗箱操作”的情况。而日本律师辩护团则直言当局在战前战后一直有着“连续的不法行为”。
报道说,当时日本的官方对于二战时强制带走中国人一事,一方面“适当地控制”舆论,一方面担心“被提出来的话,会刺激中国,从而可能发展到赔偿问题”,从而对政治家展开工作。
报道列举了如下内容:
1960年3月10日,在国会进行的对话。
——中国课长说“鉴于社会党方面已经(在国会)不提出质问,希望执政党也(在国会上)不要提出此事。最近的动态实在让人忧虑”。
——福田笃泰则称“明白。随意提出外交问题的话,受不了。我来处理这件事情”。
报道说,当时的日本外务省因自民党大野派的议员追究中国人遗骨返还问题而深感头痛,并要求该派实权人物福田来说服这些议员。当天,外务省还敦促为改善日中邦交状况倾心竭力的议员宇都宫德马议员“自重”,得到了理解。
报道直言,自50年代前半起,日本外务省对于中国人的骨灰一直表示出统一的“不干预”、“适当地控制”的态度。然而在分析中国媒体的报道之后,发现外务省这种“将强制带走谎称为‘合同’的答辩”被进行了大幅报道。日本民间团体对此的抗议也十分激烈,因此,在1958年4月,外务省决定隐瞒“外务省报告”的存在,并承诺对实际情况进行调查。
1960年4月5日,日本厚生省高级官员来到外务省,一同商讨“如何应付”那些每周都来要求确认死者名单的民间团体。外务省提出的要求是:“为阻止(文书)在国会上被提出,我们一直用尽了办法。从改善日中邦交这一大局出发,厚生省也应该向有关方面进行游说”。在首相官邸内,外务省官员同内阁以及厚生省有关人士碰头,得出这样的结论:“不得已的时候只能根据情况一点点地公布(对照过外务省报告书的)调查结果”。
报道指出,在律师团分析过的一系列文件中,有一份警察厅1954年编制的名为“华人劳务者骨灰问题”的内部资料。警察厅以“警备情报活动时必需”为名,对每个工作场所的详细死者人数等数据进行统计,但出于“杜绝被左派的宣传策略所利用”,一直作为绝密来处理。
另一方面,共同社的报道指出,就二战时强掳中国劳工之事,日本律师辩护团8日作为证据提交的这份外交文件向世人出具了一份周密的记录,这份记录凸显了日本官僚们无视舆论、为回避自己的责任而煞费苦心的态度。
报道说,就强掳中国人问题在日本国会受到追究时,日本当局总是再三强调所谓“就业是建立在雇佣合同之上的,而雇佣合同遵从了自身意愿”。1993年,记录各地就业实际情况的“外务省报告”出现,日本外相在1994年的国会答辩中第一次承认“不能否认存在过半强制的劳动”,但对于国家责任则继续持否认态度。
报道说,此次的外交文书所展示的是以外务省为中心的厚生、通产省(当时)、警察厅等当局者想尽办法防止问题表面化的“掩盖事实的战后史”。
关于战后赔偿的请求,一直以来都遭到驳回,援引的是赔偿请求权不得超过20年的“时效论”,或者战前国家行使的公权不负赔偿责任的“国家无答责论”。
但日本律师辩护团强调指出当局“战前战后一直连续的不法行为”,并表示要与所谓“强制带走是战前行为”的判决进行抗争。(据共同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