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28日,湖北竹山县警方和河北临西县警方共同破获了一起“黑砖窑”事件,来自湖北、河南、河北、山东的4名黑窑工被解救出来。让人没有想到的是,民政局和樊村工作站竟然又将其中3名黑窑工交给黑砖窑厂的承包方,让他们负责将窑工遣送回乡。几天后,当其中一名黑窑工的家人赶到该县接人时却发现,人被黑砖窑主送丢了。(《中国青年报》1月11日)
“黑窑奴”卷土重来!当我们发出如此感慨的时候,恐怕会立马发现自己的“矫情”——是卷土重来吗?不仅“漏网”的黑砖窑没有消失,就是裹挟在上面的地方政府不作为、乱作为的做派,也没有禁绝!
在上一轮“黑砖窑”事件中,大家都表现出了极端的愤怒,杂文家鄢烈山却说自己“并不震惊”:侵害劳工利益等类似的事情每天都在发生,“我愤慨、愤世嫉俗是真的,但要说震惊,那只能是‘假震惊’:天天一惊一乍,我早就心肌梗塞了!”现在,或许我们能够开始真正理解鄢先生“不震惊”里的真悲怆。
凡荒唐事必有其存在滋长的逻辑与土壤,土壤不除,谁能真的相信恶苗不长、恶花不开、恶果不结?不管是基层官员的无动于衷也好,周围群众的麻木沉默也好,底层人狭小的生存空间造成人与人互相倾轧也好,这些东西原本就不会在一夜之间消失掉。那就完全可以想象,砖窑还是要开的,利润还是很薄的,监管还是很弱的——在这样的土壤上,窑主还是会“铤而走险”的。此前这类事件大多遵从了“媒体曝光——舆论批评——领导过问——基层整治”的叙事逻辑。这样的逻辑不仅仅是在“黑砖窑”问题上体现,而且在社会上大面积的存在。
报道中有个湖北省十堰市竹山县青年杨先海,17岁失踪,6年后,才在河北省临西县一个砖场里被发现。6年里,有过几波砖窑用工整顿?去年在山西曝出“黑砖窑”事件后,临西县也搞过为期两个月的打击非法用工大检查,关闭了20余家证照不全的砖场,但仍然没有阻挡新的窑奴事件在短短几个月后就被曝光出来。
尤其危险的是,这样的“运动式”执法监管,同时孕育了公权怪胎:当记者追问被解救的黑窑工下落时,公安局竟然称“没有这么回事”;民政局更是胡乱作为,竟然把自己的工作委托给砖窑主!县政府的负责人一再强调的,则是“县里领导安排得当,主要是下面责任心不强,落实不力,导致好事变成了坏事”——在人命关天的事情上,那些麻木的东西依然麻木。
耳畔又闻“窑奴”声,心头已然不震惊。不震惊不是对穷苦人民失去了感情,而是为这样反反复复的“游戏”感到悲凉——这样的事多了,大家的心头无法不结出老茧子来,我们已经无法自欺欺人地奢望,能通过“运动式”整治涤荡“黑窑奴”的土壤。大半年前,有人就明确指出,山西黑砖窑现象有着很复杂的社会根源,暴露了很严重的社会制度问题。遗憾的是,我们对于社会根源与制度层面的反思是非常乏力的,最后大多用貌似强有力的“大检查”、“大行动”来遮蔽这些乏力——而每一次遮蔽,都孕育着下一次荒唐的胚芽。(毕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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