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问丨联合国发展权专家机制前主席德费特:发展权因何重要,如何促进?
中新社布鲁塞尔6月8日电 题:发展权因何重要,如何促进?
——专访联合国发展权专家机制前主席德费特
中新社记者 德永健
发展权与人权有何关系?面对贫富差距、气候变化等全球挑战,发展权如何落实?1986年,联合国大会通过《发展权利宣言》,确认发展权是一项不可剥夺的人权;2019年,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决定设立发展权专家机制。比利时安特卫普大学国际法教授科恩·德费特(Koen De Feyter)曾任发展权专家机制主席。
德费特近日接受中新社“东西问”专访,探讨发展权与人权的关系,就推动落实发展权提出见解。他认为,发展权应得到足够重视,且需超出“个人”人权概念理解发展权;落实发展需要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合作以及国际组织的合力。
现将访谈实录摘要如下:
中新社记者:应如何理解发展权及其与人权的关系?
德费特:发展权就是一项人权,发展与人权不可分割,人权包含在发展概念中。这正是《发展权利宣言》的一大成果,即明确表示不应把发展和人权视为完全不同的概念,发展权应该与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具有同等地位。
根据《发展权利宣言》,发展权既关乎个人也关乎人民,可理解为兼顾个人权利和集体权利;既关乎国家层面也关乎国际层面,一国不仅要对内推动落实发展权,还要加强国际合作推动落实发展权。
由于发展权涉及个人与人民、人民与国家、国家与国家等多种关系,其内涵较为复杂,也带来一些难题。如美国界定人权必须是“个人权利”,但发展权涉及人民权利,意味着一个国家的全部人口——包括土著人等——也有权积极、自由和有意义地参与发展。
中新社记者: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52届会议上,中国、巴西、南非等近80个国家共同强调同等重视、平衡推进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公民权利、政治权利及发展权,您如何看待这一观点?
德费特:我同意发展权应得到同等重视,与其它人权处于同等地位。它会为国际人权事业带来两大好处:一是促进国际合作。现在各国用于落实发展权的资源显然不均等,要想让人人平等享有人权,需要加强团结,促进国家间合作。这是发展权的重要作用,但尚未得到充分发挥。
其二是促进社区发展。纯粹的“个人”概念或许很符合西方人权观,但我认为需要超越这一概念。在现实生活中,可以看到许多人从社区获得支持,依赖这些社区实现自己的权利,因此除了国家层面,通过社区层面落实发展权也很重要。
中新社记者:面对当前贫富差距、气候变化、环境?;さ忍粽?,发达国家应如何帮助发展中国家实现可持续发展?
德费特:我认为各国相互合作的义务非常重要。国家实力和?;と巳ǖ淖试床⒉痪?,发达国家有义务开展合作。这意味着他们在决策时应考虑发展中国家,其贸易、农业等政策不应伤害发展中国家的利益。
理想情况应该是达成一种共识,即发展是人类社会面临的共同问题,是国际社会共同努力的目标,而不是某个国家的责任。一国不能只考虑自身利益,只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
至于具体措施,发达国家投资帮助发展中国家增强能力建设很重要,既可以提升一国履行人权义务的能力,也可以提升权利持有者即人民自身的能力。
国家实力的不均等还与国际经济秩序有关。历史上国际贸易组织、国际金融机构乃至整个国际经济体系更多惠及发达国家,现在需要重新思考如何让一些国际经济机构更多惠及发展中国家。
中新社记者:发展中国家应如何加强合作,实现共赢发展?
德费特:相互合作的义务同样适用于新兴经济体,应同所在地区欠发达国家加强合作。
历史上殖民主义对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关系造成影响,致使发展中国家对发达国家的一些举动存有疑虑。因此有观点认为,由于不存在殖民主义问题,“南南合作”会更容易。正如反殖民主义曾推动不结盟运动,我认为对殖民主义的共同记忆也会推动发展中国家加强合作。
中新社记者:您认为联合国人权理事会、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公室(人权高专办)等多边人权机构应采取哪些举措推动落实发展权?
德费特:目前在全球范围,发展权只是形成宣言,没有形成公约,是没有法律约束力的所谓“软法”(soft law),致使发展权落实不够。2019年以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着手起草发展权公约草案,推动制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发展权文书。对联合国人权高专办而言,我认为应继续推动落实发展权。
另外,许多国家将促进发展纳入国家规划,联合国人权高专办可汇总有关落实发展权及国际合作的最佳做法,向世界各国和人民推广优秀案例,包括通过组织国际会议实地考察这些优秀案例。目前联合国人权高专办已开展这方面的工作。(完)
受访者简介:
科恩·德费特(Koen De Feyter),比利时安特卫普大学国际法教授,全球法律与发展研究网络执行委员会主席,曾任联合国发展权专家机制专家,主要研究领域为国际法与可持续发展及非西方背景下的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