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18日电 酝酿多时的香港特区政府问责制强化措施出台。据香港大公报报道,港府昨日(十七日)发表《进一步发展政治委任制度报告书》,宣布除公务员事务局外,建议增设多两层政治委任官员,分别是副局长和局长政治助理。预计有关措施将令库房每年额外开支约五千万至六千五百万元。
香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林瑞麟预计,最快于明年四月将有个别政策局的新任副局长或政治助理上任,至八月才可全部就位,届时整个问责班子的人数将由目前的十五人,倍增至三十九人。
最快可明年四月上任
十二个问责局方面,除公务员事务局外,其余十一局各增设副局长一人、政治助理一人;司长级方面,政务司司长和财政司司长下设政治助理各一人。他说,新增设的政治委任职位可以来自政党、公务员、商界、专业界、学术界及其它界别背景,政府不会为上述某一类别的人士特定限额。他强调,最重要的是选拔具合适才干和经验的人士担任相关职位。
林瑞麟说,扩大政治委任制度能体现以下多项优点︰(一)培育从事公共事务的全备人才,为最终达致普选行政长官而铺路,好让经普选产生的特首有充足的政治人才提名及委任;(二)为主要问责官员提供额外支持,以提高施政质素;(三)由政治任命官员专责承担政治风险,有助保持公务员政治中立;(四)为本港政治人才提供一个更全面的事业发展途径;(五)令问责官员与公务员之间的权责有更清晰的划分。
他表示,期望透过扩大问责制,可以让问责官员在政治工作方面得到更好的支持,并与公务员队伍有更清晰的工作划分,日后公务员在政策研究、资料搜集、提供意见和制订方案方面,将担当更重要的角色。
设聘委会由特首掌管
另一方面,为配合副局长与政治助理的开设,特区政府将相应实行一系列的新措施。首先,将现时的《问责制主要官员守则》修订为《政治委任制度官员守则》,以涵盖所有政治委任官员,使他们受到守则有关申报利益、披露官方资料、离任后受雇规定等条文所规管。其次,成立一个由特首主持的聘任委员会,成员包括各位司长、相关局长和特首办主任,以考虑担任新增政治委任职位的提名和委任人选。
林瑞麟表示,虽然副局长在局长暂时缺席期间将代理其职责,但副局长的委任权在特首,无需经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且此举亦没有违反《基本法》。另外,如果在职公务员转职至问责团队,则他们必须在接受委任前脱离公务员队伍,而离任后亦不可返回公务员系统;换言之,不设“旋转门”安排。此外,若政治委任官员属政党人士,他们亦必须作出申报,并让公众查阅。
扩大三司十二局架构
回顾香港特区问责制的发展,它最早由前特首董建华提出及倡议,并于二○○二年起正式推行,初期共设有三司十一局。至二○○六年,港府发表题为《进一步发展政治委任制度咨询文件》,就有关增设副局长和局长助理的建议咨询公众,为期四个月,最后一共收到超过二百份的公众意见,大部分均是赞同政府决定。今年七月,曾荫权大幅重组三司十一局的职能,并加设“发展局”,变成三司十二局现行架构。而在刚发表的《施政报告》中,亦提出“希望可以尽快开设有关职位”,为扩大政治委任制开绿灯。(谢文仲 宋佩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