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载,某市单位建房向系统内职工销售的情况普遍!澳壳盎鸪嫡靖浇姆孔踊姑挥蟹滞!币晃惶肪种肮ぴ谟朊教寮钦呓惶甘,用起了久违的词汇“分房”,不禁令人产生了回到福利分房时代的错觉。
留心一下眼下房市的花边,一个叫“单位自建房”的新概念伴随着一些财大气粗的国字号企业的名字不断在坊间舆论闪现。这样的“单位自建房”合理吗?原国家房改办主任张中俊曾经指出:无论是集资建房还是单位自建经济适用房,其玄机均在于可以以划拨形式,取得零地价国有土地,这之中往往包含了不合理的特权。
不久前,媒体披露了广州首个单位自建经济适用房楼盘,“售价便宜得惊人”。其实早在2006年8月,建设部联合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就发布了《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的通知》:严辞叫停党政机关集资建房。显然,“叫!蔽茨茏璧驳胤健案@俊钡牟。住宅产业趋向专业化、商品化、社会化、市场化是效率社会的必然规律,好比从刀耕火种到电子信息,即便是无法追求商品化和市场化的保障性住房,也得遵循社会化与专业化的内在要求。显然,“单位自建房”只不过是福利分房的时髦衣裳罢了。允许单位自建,就是量公共财政之力满足部分特定群体所需,是以小群体的公平践踏大社会的公平。
当然,没有人天生热爱“福利分房”。在房改的头几年,“自建房”是基本朝向绝迹的方向发展的。如果把这两年风生水起的“单位自建房”放在中国房市诡异的现实语境下来考量,这种违规而倒退的“新式福利分房”就是一种“丛林法则”下的“赢家自救”:一是能“单位自建”的往往是行政事业单位和国字号垄断企业,它们和特权有着天然的亲缘关系,在“自建”能力上,显然是当下最富逻辑性的赢家;二是这种“自建”既然遭遇着法理壁垒(福利房与住房商品化改革背道而驰),也无法规避土地配置的暧昧,更可能在脱离监控的环境中成为腐败的新源头。
就像纵使吃不饱饭也不能去抢劫犯罪一样,“买不起房”不能成为退归到“福利分房”历史的借口。如果“单位自建房”不是全民普及的公平福利,个别特权部门或垄断企业打开“单位自建房”的大门,只会造成更大的不公与失衡。有钱有地的可以“自建”,没钱没地的怎么办呢?其实,当前高房价的产生,并非福利分房的退出,而是房市游戏规则异化及政府部门失位错位所致。谁在逼迫我们退回福利分房年代?无论多么复杂,解决问题的途径决不应该是“单位自建房”的重出江湖。(孟祥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