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物业管理立法进程进入加速阶段。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市人大代表建议,尽快制定统一的物业管理规章,条件成熟时,将制定物业管理地方性法规。
此外,在物业纠纷调解、物业项目交接、业主委员会运作、负责人制度等涉及物业管理问题的一系列细则也都初步划定了时间表。
昨天,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视察了市政府关于“规范物业管理,营造良好生活环境”议案办理暨《物业管理条例》执行情况,市建委副主任苗乐如表示,北京已明确加快立法和完善配套政策的目标。
苗乐如说,物业管理法规将重点解决物业管理区域划分、业主委员会法律地位、业主自治与居民自治的关系等问题。
据悉,市法制办已研究起草了《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住宅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草案,目前正结合《物权法》做相应修改。
已在制定和将要制定的法规
-《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005年9月
-《关于住宅物业项目交接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 2006年1月
-《关于加强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6年8月
-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修订版 2007年二季度
- 《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修订版 今年二季度
-《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化解物业管理纠纷的指导意见》2007年5月
-物业项目交接技术规范 2007年年内
-《业主大会成立和运作指导规则》2007年年内
-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2007年年内
-物业管理项目负责人管理办法 2008年上半年
-北京市住宅物业等级标准 2008年
-《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草案修改中
-《关于加强住宅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草案修改中
(刘佳 焦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