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北京市建设委员会获悉,围绕房地产开发建设和交易中经常容易发生的违法违规问题,北京市建设、规划、国土等10部门将进行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工作。
据北京市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整治的内容包括:房地产企业在开发建设过程中未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开工、竣工时间进行开发建设;未按施工合同履约,挪用建设资金、拖欠工程款;因工程合同纠纷而导致延期交房的行为;在房屋交付中未按规定进行住宅质量分户验收,不能满足合同约定的装修和使用质量;在房屋交易中无证预销售商品房、不按期开盘,公布不实销售进度和价格;利用虚假信息骗取服务费、看房费、诚意金;在房产面积测算中弄虚作假;未按合同约定按期向购房者交房且不支付违约金;商品房竣工后,不能及时为购房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未与业主在签订买卖合同时确认《业主临时公约》等违规行为的要重点检查,同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和项目要公开曝光,并限制企业在房地产市场的准入。
据介绍,这次针对房地产交易秩序的专项整治工作将从2007年的4月一直持续到2008年3月份,分四个阶段进行。目前已完成了前期的动员部署工作,6月份将开始为期一个月的自查自纠工作,之后相关管理部门将进行检查验收和成果的巩固。(刘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