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召开的一次土地供应政策专家座谈会上,专家建议,在坚持国有土地公开供应制度的同时,可采取累进制税费征收制度来遏制开发商的囤地冲动。
由于土地供应形势预期趋紧,近期,各地频现“天价地”现象。专家认为,非理性的土地价格上涨隐含着房地产市场投机和投资需求过度扩张,对地产市场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和可能导致的金融风险不容低估。在坚持国有土地公开出让制度的同时,对进入房地产市场的资本必须加强监管。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副院长周建春提出,一些上市的房地产企业凭借雄厚的资本力量,频频拿地,制造“地王”,房地产投机和投资需求扩张,真正的住房消费受到了压抑。周建春认为,可以适当缩小土地出让面积,加快土地开发时间。尽快建立全国土地统一登记体系,对土地开发规模过大的开发商,采用累进制的税费征收办法,从经济上抑制其囤地的冲动。优化中小企业投资环境,使一些资本除了楼市和股市,还有别的投资获利渠道。
中国社会科学院王小映研究员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和市场在住房供应制度中,必须两条腿一样长。一方面,坚持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成果,继续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重要作用,推行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另一方面,政府要加大保障性住房用地的供应力度,进而改变供求关系,间接影响开发商对房地产市场的价格预期。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副总工程师邹晓云表示,资本市场对土地市场的影响不容忽视,金融资本对房地产供应和需求的支持很大。在目前经济环境下,要对进入地产市场的“游资”、“热钱”进行严格监控,防范其引发金融风险。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地价处副处长刘彦介绍,今年以来,国土部门主要在三方面继续深化细化土地供应调控措施,一是下发贯彻落实文件,要求各地加大土地供应结构调整力度,优先安排、优先供应、重点保障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是继续完善招拍挂制度,加强土地供应管理,明确了“限套型、限房价”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应的政策;颁布了国土资源部39号令,防止开发企业以少量资金囤积大量土地;要求实行“净地”出让,加快开发建设速度;合理控制单宗土地出让规模,单宗土地开发建设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年。三是加强批后监管,防范闲置土地,要求供地时在土地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中明确开竣工时间,严格按合同约定及规划许可批准的期限和条件进行开发建设,同时,进一步加大闲置土地清理工作,以房地产开发闲置土地的清理作为重点内容。(记者 王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