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治理群租再出新招,据《东方早报》报道,上海市房地局近日表示,在《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中新增制约“群租”的条款。根据该规定,民房出租,一间房只能出租给一个家庭或一个自然人居住。出租给家庭居住的,家庭人均承租的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住宅小区居住房屋出租或转租给单位用于员工宿舍的,也应该符合上述标准。此举意味着男女朋友或者同性好友合租一房将受到限制。
应该承认,群租的确带来一些问题,比如黑中介、二房东擅自改变房屋建筑结构,带来安全隐患,扰乱房屋租赁市;比如群租人数太多,造成的治安问题、扰邻问题等等。作为政府部门,治理群租中的不规范行为,规范房屋租赁市场无疑是必要的。
不过笔者想问的是,为什么那么多房客选择群租?如果不是经济窘迫,谁愿意一群人住在一起分享那么一点私人空间?群租实际上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群租受到限制,那么我喜欢每天和朋友一起聚会,然后让其留宿总可以吧?我完全可以先把房子租下来,然后让朋友住进来,私下平摊房租嘛!所以这样的规定,怕是难以落实的。
其实,要减少群租现象,办法也不是没有。不是有的城市为农民工建造公寓吗?政府何不能修建一些公寓低价出租给这些都市“漂族”呢?如此既能解决租房者的困难,又方便政府管理,不是两全其美吗?(叶祝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