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出炉的山东2006年度审计报告显示,中国网通山东省分公司职工月人均缴存住房公积金6389元,而济南一家普通企业职工月人均缴存只有11元。审计报告指出,公积金制度规定,职工和单位公积金缴存比例原则上不高于12%,而网通山东省分公司的缴存比例为15%。政府为帮助普通职工解决住房难题而制定的政策,成了少数高收入单位为职工牟取福利的工具。(《东方早报》7月30日)
2006年11月14日,世界银行发布的《中国经济季报》显示,中国住房公积金贷款主要是使收入较高的家庭受益。审计署今年6月27日发布的审计报告,也印证了世行的观点。这份审计报告对4个直辖市和41个大中城市的住房公积金进行了审计调查。调查发现,中高收入群体从公积金中受益更大,而低收入群体的居住条件却没有因此改善。眼前这一幕无疑给“劫贫济富论”提供了最新的证据——缴存比例以及工资基数的差异,竟然使得垄断行业职工与普通行业职工之间缴存公积金的差距达到了将近600倍!
作为一项社会福利保障制度,公积金制度最初的设想是所有的工薪阶层从中受益。然而,由于城乡之间、正规就业人群与非正规就业人群之间的覆盖范围差异,已使制度本身隐约存在着某种不公,地区之间、单位之间悬殊的缴存金额,则使得这种不公更加明显。而垄断行业擅自提高自身的缴存比例,无疑将使“马太效应”不断放大。擅自提高自身缴存比例之后,势必会使公积金制度的分配不公、济贫不力等问题进一步加剧。
事实上,垄断行业擅自提高缴存比例早已不乏先例,因为普遍拥有较高的收入,他们本身并不存在太大的生活压力,而由于工资基数的巨大,他们能够双倍得到利益的返还。正因为如此,垄断行业才会不遗余力地提高缴存比例,并将此作为变相增发福利的一种手段,甚至逃避税收的方式。
垄断行业的超高收入始终都是众矢之的,结合目前的情况来看,即使垄断行业主动降低工资标准,也未必能减少其总体的收入。众所周知,垄断福利是垄断收入中分量最重、民愤最大的内容,而公积金恰恰就是其中一个组成部分。如果垄断企业一面减少自身工资标准,一面大幅度提高公积金的缴存比例,那么,公众在数据上看到的将是“减薪风暴”落实到了实处,而他们的实际收入却明降暗升。
公积金制度的完善确实需要时间,但公积金缴存比例早已是一种明确的规定,垄断行业为什么能屡屡突破制度的底线?如果所有的监督管理、责任追究等制度都无一例外地在垄断行业面前失灵的话,所谓“几乎所有的工薪阶层都可以通过这项制度受益”,只能是梦想。(赵志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