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出炉的山东2006年度审计报告显示,中国网通山东省分公司职工月人均缴存住房公积金6389元,而济南一家普通企业职工月人均缴存只有11元。政府为帮助普通职工解决住房难题而制定的政策,在这里成为个别高收入单位为职工谋取福利的工具。
这应该是首家因超标准缴存公积金而被公开曝光的企业。住房公积金是一项旨在改善百姓居住条件的互助资金,政府正努力通过解决“低存低贷”问题来缩小差距。但现在,行业之间、企业之间,公积金缴纳比例失衡变成了社会分配不公的一个缩影。尽管这一现象早已被公众所诟病,政府也积极出台政策对缴存比例限高保低,但并没有真正触动这些“公积金贵族”,在房价高扬的今天,公积金制度改革显得重要而紧迫。
导致公积金“济富难济贫”的原因很多,因监管制度有纰漏、缴存“限高”政策没有落到实处是原因之一,另一个原因是,对超过12%的缴存部分允许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政策,实际上是对部分高收入行业和单位开了口子,致使为变相公积金“腐败”披上“合法”外衣。
其实,笔者认为还有一个主要原因,即政府对公积金超标准缴存单位缺少严厉惩处。一直以来,各地政府对不缴纳公积金的单位加大了处罚力度,却对超标准缴纳公积金的单位没有出台相关惩戒措施。建设部某负责人只是声称,如发现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将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的纪律责任。
但截至目前,关于因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而受到处罚的单位或个人却非常少见,更缺少值得推崇的典型案例。究其原因至少有三:一是审计单位或其他主管部门缺少对超标准缴存公积金单位的审计和检查力度,说明政府部门对超标准缴存公积金单位的监管目前还处于盲区;二是,即使发现像中国网通山东省分公司这样的超标准缴存单位,因为没有专门的政策,在处罚时也面临无法可依的尴尬;三是,这些超标准缴存公积金的企业也抱着侥幸的心理,认为其他企业也这样,法不责众。
要想消除住房公积金“济富难济贫”现象,要想防止公积金演变成逃税工具,政府部门在加大对不缴纳公积金的单位处罚力度的同时,解决超标准缴存现象的首要办法是,出台专项措施,制订奖惩标准,通过审计、税务、建设、纪检等部门的联合作战,对违规超标准缴存的单位形成全方位的威慑力。
其次,建议各地政府部门成立多个部门参与的针对超标准缴存公积金单位的审查小组,圈定审查目标,把各地银行、保险、证券、电力、电信等这些高收入行业的企业逐一审查。审查过程要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对检查确实存在超标准缴存公积金行为的企业,可根据公积金超额情况,要做出相应处罚并限期整改,对单位负责人可根据情节轻重进行问责。另外,要透过平均值重点检查超标准缴存公积金的单位管理层的公积金缴纳情况。因为单位内部不公和外部不公同样重要。
超标准缴存公积金的企业,大多是垄断企业,因此,有必要结合目前中央对垄断企业收入分配的关注,把根治公积金不公和限制工资等措施统一起来思考。避免这些垄断企业出现工资高就发奖金,奖金高就发公积金,公积金高就买保险,保险高就发东西的现象。(冯海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