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南京开始实施楼盘“一套一价”以来,不少楼盘并未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该市物价局日前再出新规,在售楼盘中尚未销售的面积部分,严格执行“一套一价”所标示的最高价格应低于5月14日前该楼盘实际成交的最高价格,此举意味着南京市在售楼盘的售价只能降不能升。同时,该市还要求价格主管部门与房产(建设)管理部门建立先批价、后发放销售许可证联动管理机制。(据5月28日《东方早报》)
看了南京的举措,我只想用四个字来形容——怪招迭出。说“怪招”,是因为这些措施不仅不合市场逻辑,而且荒唐可笑;说“迭出”,是因为这样的措施一个接着一个。
先说“一套一价”,也就是“明码标价”。这项措施就是要求所有普通商品住房在销售时必须在销售场所和政府网站上进行价格公示。这让人好生奇怪:商品房的销售难道不是一直都在“明码标价”吗?均价多少、每层价格多少,每个楼盘都会标示得清清楚楚,以此乘以每套房的面积不就是该套房的售价吗?每个楼盘中有很多套房子的价格都是一样的,政府却要求一套一套地“明码标价”,这岂不是海量地重复劳动吗?对消费者又有什么实际意义?也许,政府的意思是想“曝光”,从而让公众或舆论监督商品房销售,可是开发商害怕价格“曝光”吗?上!疤莱家黄贰泵科椒矫椎募鄹窀叽锸竿蛟,有一段时间媒体天天“曝光”,对这种免费广告,人家开发商高兴还来不及哩,焉有害怕之理?报道说“不少楼盘并未严格执行”,我想那大概是因为开发商觉得太烦琐、投入产出可能不成比例,而绝不会是害怕“地球人都知道”。这几年,“公示”颇为时髦,但那是公众对公权行为的一种监督方式。而今,公权部门却反过来把它用到了公民(开发商也是公民)的身上,实在太滑稽了。
再说“最高限价”。我首先想问的是:南京市物价局有限制商品房价格的权力吗?商品房价格显然不属于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范围,一直以来商品房也都是市场定价。如果政府可以限价,那么早就应该限制了,何苦等到现在!再一个问题是:上限价格为什么选择5月14日而不是13日、15日或其他一日的最后售价?有什么科学依据吗?市场经济,商品价格应该主要由市场来调节,市场自有发现价格的机制。以前,政府总觉得自己比市场聪明,知道市场的需求应该是多少,知道什么价格是最合理的,所以要搞计划经济,但事实证明这是错误的。更重要的是,如此限价真能限得住房价吗?且不说这样的限价措施很难操作,即使可以操作,市场也会产生规避的办法,比如开发商只把房子卖给亲朋好友然后转手倒卖——只要紧俏,价格总会“曲线”涨上去的。如果政府连一级市场、二级市场乃至上下游都实行限价,那就回到了计划经济时代——政府干脆把住房的生产和供应都包下来得了,这行得通吗?
此前有报道说,最近南京的房价涨势迅猛,仅四月份就涨了11.5%。这也正是南京市物价局接连出手的背景。此前的报道说,南京房价此番猛涨的主要原因就是需求旺盛,既然如此,最好的办法就是增加土地投放量、加大市场供应。总而言之,政府的调控应该是从宏观上着手,而不是介入到微观领域。而南京竟然接连推出既违背市场又违背法治、既不合逻辑又不会见效的“怪招”——简直有点“方寸大乱”了。(盛大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