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年,中央连续对房价、药价等事关民生的领域采取调控措施,然而,迄今为止,这些调控基本上都没有产生明显效果。甚至,还出现了越调控价格越高的现象。那么,是什么阻碍了调控?部门利益的阻力是其中一个重要因素。
以药品价格调控为例。截至到本月16日开始执行的药品降价,国家发改委已经连续采取了23次药品降价行动。公众早就对这种效果寥寥的降价措施产生“审美疲劳”,但有关部门却乐此不疲,兴致盎然,依然我行我素地主导药品降价。原因何在?
我国药品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三种形式。其中,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少数生产经营具有垄断性和特殊性的药品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其他药品价格由企业自主确定价格。在医药逐渐市场化之后,只有少量药品被纳入政府制定价格的药品目录,而通过降价,发改委修订政府制定价格的药品目录,把由其控制的药品数量从1500种左右扩大至2400种左右,所占市场份额高达60%。
通过降价,发改委成功地增加了能够控制的药品数量。而降价没有效果又成了进一步降价以扩大政府定价药品范围的最充分理由,正是通过这种喋喋不休的降价,发改委悄悄完成了自身权力的扩张,成了最大赢家。这就意味着,通过市场竞争调节药价的机制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被行政调节机制所替代。这无疑是一种危险的倾向,因为行政调节容易导致市场的畸形、权力寻租等等诸多弊端。
在药品调控过程中,另一个大赢家是国家药监局——它悄然完成了注册审批权的集权。国家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大力推行药品标准由“地标”转“国标”行动,把几乎所有的注册审批权都收归到国家药监局手中,产生了高度集权而缺乏监督的局面,权力寻租的空间被拉大。于是,发改委在前面实施药品降价,国家药监局紧接着就为那些欲改头换面的药品“美容”,爆出了一年接受1万多种新药申请的大丑闻。国家药监局先后有多位官员落马,其中包括郑筱萸本人。
无论是部门集中权力还是个人集中权力,产生这种腐败大案都有其内在的必然性。实际上,药品价格之所以降不下来,根源并不在于药品生产企业,而在于流通过程的批发、零售环节缺乏竞争,在于腐败的盛行,活跃的医药代表通过与医疗机构的勾结抬高药价,谋取暴利。而有关部门却将药品降价的板子打到了药品生产企业身上,导致一些老百姓需要的低价药被迫停产,损及他们的利益。
在部门利益的影响下,一些部门存在着一定程度的不作为。比如损害患者利益的大药方、大红包等问题,卫生主管部门始终没有大的作为,北京某卫生部门甚至公开说接受红包与受贿是两回事。如此为医疗中腐败行为辩解,红包问题屡禁不止也就在所难免。药品降价是一个系统的工程,需要多个部门的配合与合作,然而,药品降价措施实施到今天,有关部门还在各自为战。各自为战的结局是都强化了部门利益,又怎么能指望调控取得效果呢?
房价调控也因为同样的原因陷于困局。统计数据是决策的重要参照,但是,在一些统计数字上,统计局、建设部、发改委经常发生冲突,有些统计数据相差得甚至非常离谱,让人不知所云。比如,建设部和统计局在对诸如空置率的定义等方面无法达成共识,各自发布各自的数据。而建设部与发改委在房价上涨幅度的统计数据方面,也常常相差甚远。追根溯源,与房市话语权的争夺有关,谁都希望自己的数据成为权威的参照。倘若有关部门互相协作,岂不是能给公众提供更确切的数据?
房市话语权的掌控有时候是通过一些细节来完成的。二次房地产市场调控,最大的亮点是九部委出台的“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要占开发总面积的70%”的细则,当时许多人都认为70%指的是项目,一些地方据此出台了细则。但建设部随后下文,明确70%比例要求适用于各城市年度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总面积,把70%从刚性变成了柔性。因为这个饱受争议的补丁,建设部成了大赢家——细则是十五部委出台的,而解释则由它一个部委主导,话语权一下子抓到了自己手中。
面对房价、药价的调控因部门利益等因素受阻的困局,建议决策层从制度设计层面入手,打破部门利益的藩篱,使调控从束缚中走出,否则,再严厉的调控措施也难以发挥作用。(时寒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