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三月二十六日电(记者 赵建华)中国审计署二十六日发布公告说,在对三十四个高等级公路项目进行审计时,发现了一些突出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三:
一,建设管理体制尚未理顺,改革滞后于发展。
目前不少公路项目的建设、筹资和还贷主要依赖政府,客观上加快了公路建设,但也有少数地方政府过度超前建设高速公路,大大超出当地财政承受能力。
一些主管部门在项目建设中既是决策者,又是管理者和建设者,项目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加之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极易产生权钱交易、非法谋取部门和小团体利益等问题。
二,责任追究机制未落实到位。
政府对公路项目建设管理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定,但一些地方政府、项目建设单位,重公路项目建成数量和速度,轻项目管理和群众利益,对历次检查发现的问题不及时纠正、不依法追究责任,助长挤占挪用建设资金、非法转分包、违规征地和拖欠补偿款等违法违规问题发生,且屡禁不止。
三,一些地方政府为了争取立项,在可行性研究阶段高估车流量,夸大预期效益,而公路建成后车流量达不到预测值,导致公路资产利用率低下。一些地方超出本地财力可能,建设公路项目,建设中资本金到位率低,不得不大幅增加银行贷款,致使建成后经营收入难以偿还贷款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