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黑社会性质团伙命名为“公司”,自任“董事长”,老婆当“财务总监”,“公司”成员一个月开一次总结大会,谁冒犯老大,按公司“章程”轻则下跪认错,重则乱刀砍死;在赌场放高利贷、开美容院组织卖淫,“老大”开宝马贩毒……
昨日,市高院终审宣判,“黑老大”杨小林被判死刑并核准执行。据悉,这是今年打黑除恶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市判处的最大涉黑团伙案。
杨小林也是我市专项行动中被执行死刑的第一位“黑老大”。
要进场旁听须经严格安全检查
昨天上午,涉及17名被告的涉黑大案,其中包括杨小林、鲁勇军二被告死刑二审上诉案件,在市高院最大的审判庭进行终审宣判。
上午9时,上百名相关家属,陆续到场参加旁听。为此,市高院启动了堪与机场安检相媲美的安全检查系统。
每一位旁听者,必须将手机、钥匙拿出,和随身带的包一起送上安检传送带进行“透视”,本人要通过安检门,一旦安检门发出警报,此人还将经过手持安检器的法警检查。在确保没有携带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后,旁听人员才能入庭。
对女性旁听者则有专门安排的2名女警进行“贴身”安检。
23页判决书审判长读了一小时
该案由市高院刑二庭庭长亲自担任审判长。考虑涉案人数多、案件复杂,宣读判决书认定的罪行历时较长,审判长让17名被告全部坐着听读判词。
23页判决书,记录了黑老大杨小林及手下“员工”的累累违法犯罪事实,并针对多名被告的上诉理由,进行逐一查证、认定。审判长用了整整一个小时,才宣读完了全部判决。
17被告落网累累罪行终审确认
据终审判决查实,2004年开始,杨小林及其妻子熊建碧先后纠集蔡国华(死亡)、王时翼、刘剑平、周磊(大)、阳勇、吴丹、许继东、熊江、周磊(小)、王波、梁勇、高元洪、刘成、余飞飞等人,从事贩卖毒品、敲诈勒索、组织卖淫、放高利贷等违法犯罪活动。
2005年3月10日,杨小林主持召开“公司”成立大会,自任负责人,并制定了严格的管理章程和例会制,确定了非法利益的分配方案,并提取公积金用于“公司”活动开支。
杨小林和骨干成员蔡国华因“公司”问题产生矛盾后,为清理门户,找来史国海,史又请来鲁勇军,召开公司大会,决议处理蔡国华。最终将在网吧上网的蔡杀死。
此外,2005年1月杨小林儿子吃火锅被烫,杨即叫人报复,并敲诈勒索老板5000元。
犯下8宗罪黑老大被执行死刑
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故意杀人罪”、“贩毒、运毒罪”、“非法持枪弹罪”、“组织卖淫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8宗罪,判决杨小林死刑,没收个人财产5万、罚金1万元。
鲁勇军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熊建碧数罪并罚被判刑20年,刘剑平被判无期,王时翼被判20年,周磊(大)被判20年,吴丹被判刑17年,其余人员也均被判有期徒刑。
经市高院死刑核准,法庭同时宣布了对杨小林、鲁勇军执行死刑的命令,二人随即被执行死刑。
判决5件涉黑案涉案人员达42人
去年底至今,我市法院共审理了5起涉黑案件,涉案42人。以40岁以下的青年居多。其中40人被认定了黑社会组织犯罪,10人有犯罪前科。
一审被判刑10年以上至死刑者,占了总人数的42.8%%。昨日,来自市高院的消息称:按照中央部署,今年,我市法院将重点打击黑、恶势力的组织者、策划者、指挥者和骨干成员。
据该院刑二庭宫小汀庭长表示,除了重点打击涉黑性质组织和地方恶势力,对有自首、立功者,法院将依法轻判。(来源:重庆晨报 作者:肖玉 梁杰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