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20日电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18日下午,备受关注的“四会黑老大被枪杀案”在广东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庭认为,梁金国枪杀“黑老大”龙杰锋并非“为民除害”,“万人签名”不能成为证据,不能成为其获轻判的理由。法庭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梁金国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梁建文作为该案从犯,被判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10年。谭凯信作为该案的从犯,被判有期徒刑3年。
今年2月24日晚,梁金国与梁建文从谭凯信处获知四会市公安局民警龙杰锋行踪,持枪将他当街枪杀。
对于判决,主犯及其家属和辩方均称“不敢相信这样的判决结果,梁罪不至死”,梁金国、梁建文当庭提出上诉。谭凯信则对判决无异议。
凶手是否为民除害?
审判长用30分钟左右的时间宣读了长达16页的判决书。在判决书里,法院一一对辩方辩护词里提到的主犯法定从轻情节进行否定。梁金国的辩护律师邵树强曾提出,行凶者是“为民除害”。法院审理后认为,梁枪杀龙并不是为了;と嗣袢褐诶娌皇芮趾蚴浅鲇诼芳黄降囊宸,他们之间的矛盾是两股黑恶势力的非法利益冲突的结果。龙杰锋及其手下欺压其他群众,以及人民群众对“龙兴社”的怨恨,与被告人梁金国枪杀龙杰锋没有任何因果关系。
被迫杀害黑老大?
辩方之前还提出,梁是在被龙多次追杀得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才被迫杀害龙的,应从轻判决。法院审理后认为,梁在2000年因赌场的非法利益冲突,砍伤了龙的两个手下,此举直接导致了龙对梁的报复。梁的朋友的项链被龙的手下抢走后,不是采取正当的手段报警,而是采用所谓“讲数”的方式处理,导致双方发生斗殴。梁杀害龙并不是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作出的选择。梁在解决龙及其手下的矛盾冲突上,采用的均是主动的暴力行为。
万人签名是证据?
辩方认为,梁有有法定的“视为自首”情节。梁在起初公安机关还未掌握其完全犯罪证据时,便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供出犯罪事实,并协助公安机关寻找作案工具等;梁金国杀的是作恶多端的黑社会老大,间接引发了四会强烈的打黑风暴,摧毁了黑社会组织“龙兴社”,有“重大立功表现”,“万人签名”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对此,公诉方认为,打黑是公安机关的责任,与梁无关。法院认为,“万人签名”不能成为证据,梁用残暴的手段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而且是累犯,没有法定从轻情节及酌情从轻情节,应当从严惩处。(庄杨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