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4日电 最新一期《瞭望》周刊载文指出,培育规范竞争的市场主体、营造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形成科学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构建与市场化相适应的政府监管体系,将成为中国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的着力点。
文章指出,中国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必须以维护公共利益为前提、以分类改革为原则。在此基础上,改革应重点在以下四个方面着力,即培育规范竞争的市场主体;营造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形成科学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构建与市场化相适应的政府监管体系。
培育规范竞争的市场主体
企业是市场经济活动中最重要的市场主体,单个企业的生产行为决定着整个行业的资源配置效率。在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过程中,要加快对传统国有企业的改造,使之成为合格的市场主体。同时,还要积极创造条件,引导非国有市场主体进入。
营造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
中国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的方向是要营造出一种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达到企业的规模经济与市场竞争活力相互协调的理想状态。实现这一目标模式,就必须打破行政垄断、管制自然垄断、反对经济垄断。
打破行政垄断。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实现政企分开,是打破行政性垄断的关键。根本方法是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加快中国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进程,建立与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国有资产管理和运营体制,割断企业与政府的直接联系,真正实现政企分开。
形成科学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
价格形成机制是市场机制的核心,是市场发挥作用的最基本、最有效的形式。没有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市场机制就无从发挥作用。因此,中国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必须把形成科学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纳入其中。
构建与市场化相适应的监管体系
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离不开政府监管,而目前中国的政府监管能力还很薄弱,构建与市场化改革相适应的政府监管体系实乃当务之急。明确监管的内容十分重要,因为这是实现监管目标和进行有效监管的基础。借鉴国际经验,结合中国市场化改革的实践,政府监管的内容主要包括市场准入与退出的监管、价格监管、产品与服务质量监管、运行安全监管、竞争秩序监管,并建立相对独立、专业的监管机构。
此外还必须注意转变政府监管方式。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条件下的政府监管是一项全新的任务。要通过有效监管,既确保市政公用事业的运行安全,又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政府监管方式就要发生相应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