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28日电 据《北京日报》报道,27日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从今年3月17日起已作了调整,从明年元旦开始,在3月17日前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将按新的利率偿还公积金贷款。
据了解,从今年3月17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5年(含5年)以下贷款年利率由3.78%调整为3.96%,5年以上贷款年利率由4.23%调整为4.41%。按照合同的约定,遇法定利率调整,自法定利率调整后的次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贷款利率。因此,凡在今年3月17日(不含)之前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群众,从2006年1月1日起,银行将按照新的利率标准收取贷款利息。
此外,采用自由还款方式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月最低还款额暂不调整。(刘宇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