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26日电 近年来,全国新建商品房价格已经涨到较高水平,这迫使一部分经济承受能力较低的购房者转向二手房市场。但《经济参考报》记者在天津、石家庄、兰州等地采访时发现,二手房中介普遍存在截留或骗取房源信息、挪用房款、编造虚假证明骗取中介费、逃避国家税款等违规现象,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成为制约中国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瓶颈。
据悉,近年以来,虽然国家和地方加大了对二手房中介交易市场的监管力度,但就目前现状而言,仍有为数不少的中介利用非法手段牟取暴利,损害消费者利益,混乱状况仍未从根本上得到改观。
一是截留和骗取房屋信息。石家庄市民孙凤英有一套一居室想出租,她将出租广告贴在了小区门口,为了怕中介骚扰,她在广告中特意标注了“中介勿扰”。可两天以后她发现,广告中的联系方式被人涂改了。几天之后,她就陆续接到一些中介机构的看房电话,这时孙凤英才明白,原来自己的房屋信息被中介截留了。
据了解,除了截留房屋租赁信息外,一些中介还恶意骗取他人的房屋信息,如有的冒充大学生、留学生在报纸上刊登中介免谈的租房信息,一旦有人上钩,就将对方的信息盘问清楚后当作自己的房屋信息资源。
二是延期付款。一些中介利用卖方不懂操作程序故意延期付款给卖房人,少则一两个月,多则半年甚至一年。虽然到最后大都是有惊无险,但那些天天跑中介的日子让不少人体会到了什么叫“心惊肉跳”。
中介为何故意延期付款?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房产界人士表示,目前天津市内六区二手房的平均房价是24万元人民币/套,一家中介企业如果有50家连锁店,一个月成交200套房,每套房一个月就是4800万元入账,这笔钱如果延期付款给卖房人,不仅可以吃利息,而且还可以再投资。有的中介甚至“拆东墙补西墙”,将部分房款挪用作为员工的工资和奖金。
天津中原物业顾问有限公司置业部总监曹海滨说,很多中介企业的资金链非常脆弱,一旦出现断裂,卖房人就有可能拿不到房款,外地就曾发生过中介企业将这笔钱卷走外逃的事情。
三是编造虚假证明骗取中介费。有的中介制造虚假或不实广告信息,欺骗或引诱消费者,其中包括虚构房源、隐瞒房屋质量问题、以次充好等。一旦消费者缴纳定金和中介费后,就以种种理由推脱或不理不睬消费者,先收定金后赖账。更有甚者,有些中介与业主串通一气欺骗买主上钩,等买主看了房交了佣金甚至定金后,再编造各种理由致使交易不成。
以上这三种手法是目前房屋中介的惯用伎俩,此外,赚取不当差价、乱收费、合同不规范、违规操作等也是不法中介使用的手法。(周润健 杨守勇 宋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