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鹏认为,中国现行政治体制有助国家机器高效运转
中新社北京消息:1999年3月1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在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闭幕会议上指出,在中国,人大、政府、法院及检察院都在中共领导下工作,其根本目标是一致的,只是职责有所不同。这种关系是中国政治体制的一大特点,也是一大优势,很有助于国家机器高效运转。
李鹏指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依法治国,归根到底就是依照宪法治国。全国各族人民、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切实维护宪法的权威。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始终把宪法的实施摆在首要位置,带头执行宪法,依照宪法的规定履行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责,保障和促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他说,中共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执政的党。中共的这一地位和作用是历史形成的,是全国各族人民所公认的,并且明确地载入了宪法。人大及其常委会把经过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代表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中共的政策和主张,按照法定的程序变为国家意志,使其成为对各级国家机关以及全体公民都具有约束力的行为规范。加强中共的领导同发挥人大作用是一致的,是辩证统一的。中共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领导人民遵守和执行宪法和法律,本身也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他希望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自觉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各级党组织也要重视和关心人大工作,保证和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
谈到中共、人大、政府与法院、检察院的关系时,李鹏指出,按照宪法的规定,中国的国家机构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建立和运转的。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人大负责,接受人大的监督。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在一定意义上也是一种支持,通过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在中国,人大和“一府两院”都是在党的领导下,根本目标是一致的,只是职责有所不同。这种关系是中国政治体制的一大特点,也是一大优势,很有助于国家机器高效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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