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 、 澳 门 特 别 行 政 区 检 察 院 是 司 法 机 关 吗 ?
根 据 澳 门 现 行 法 例 规 定 , 澳 门 检 察 院 也 是 司 法 机 关 , 其 主 要 职 责 是 : 作 为 本 地 区 、 公 钞 局 等 主 体 的 代 表 参 与 有 关 诉 讼 活 动 ; 代 表 劳 工 及 他 们 的 家 属 助 其 维 护 合 法 权 益 ; 保 障 法 院 独 立 性 , 对 其 审 判 工 作 实 施 法 律 监 督 ; 提 起 刑 事 诉 讼 , 领 导 刑 事 侦 查 ; 依 法 或 应 澳 督 要 求 行 使 咨 询 职 能 ; 参 与 破 产 等 诉 讼 程 序 及 所 有 涉 及 公 共 利 益 之 程 序 。 澳 门 检 察 院 只 有 一 个 , 其 本 身 不 像 法 院 那 样 有 级 别 、 种 类 之 分 , 但 不 同 等 级 的 检 察 院 司 法 官 之 间 具 有 从 属 关 系 , 下 级 有 遵 从 上 级 指 示 的 义 务 。 在 运 作 程 序 上 , 所 有 澳 门 检 察 院 司 法 官 都 按 照 法 律 规 定 , 被 派 驻 在 各 个 法 院 内 工 作 。 检 察 院 有 自 己 独 立 的 通 则 , 对 于 其 他 权 力 机 关 享 有 自 治 , 依 法 履 行 职 责 , 不 受 任 何 干 涉 。 但 澳 督 在 法 律 规 定 的 范 围 内 , 如 当 检 察 院 代 表 本 地 区 参 与 民 事 诉 讼 活 动 时 , 有 权 向 检 察 院 发 出 指 示 。
澳 门 回 归 后 , 根 据 基 本 法 规 定 , 澳 门 特 别 行 政 区 检 察 院 仍 然 是 司 法 机 关 , 并 独 立 行 使 法 律 赋 予 的 检 察 职 能 , 不 受 任 何 干 涉 。 澳 门 特 别 行 政 区 检 察 院 的 检 察 长 必 须 是 澳 门 特 别 行 政 区 永 久 性 居 民 中 的 中 国 公 民 , 具 体 人 选 由 行 政 长 官 提 名 后 报 中 央 人 民 政 府 任 命 。 其 他 检 察 官 由 检 察 长 提 名 , 然 后 由 行 政 长 官 任 命 。 至 于 将 来 澳 门 特 别 行 政 区 检 察 院 的 组 织 、 职 权 和 运 作 等 制 度 , 则 通 过 其 他 法 律 作 出 具 体 规 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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