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 基 本 法 是 地 方 性 的 法 律 吗 ?
有 人 说 , 基 本 法 主 要 是 规 定 了 澳 门 特 别 行 政 区 实 行 的 各 项 制 度 , 与 中 国 内 地 无 关 , 所 以 是 一 个 地 方 性 法 律 。 这 种 看 法 是 错 误 的 。
判 断 一 个 法 律 是 全 国 性 法 律 还 是 地 方 性 法 律 , 不 取 决 于 法 律 的 内 容 , 而 是 取 决 于 制 定 法 律 的 立 法 机 关 。 凡 是 由 中 央 立 法 机 关 制 定 的 法 律 , 都 属 于 全 国 性 法 律 的 范 畴 。 基 本 法 是 由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这 一 国 家 最 高 权 力 机 关 制 定 的 法 律 , 当 然 是 全 国 性 法 律 。 因 此 , 基 本 法 不 仅 适 用 于 澳 门 特 别 行 政 区 , 而 且 也 适 用 于 全 国 各 省 、 自 治 区 和 自 辖 市 。 无 论 是 澳 门 居 民 还 是 全 国 其 他 地 区 的 居 民 , 包 括 中 央 和 地 方 的 各 级 机 关 以 及 人 民 团 体 , 都 应 当 学 习 、 了 解 基 本 法 。 只 有 了 解 了 基 本 法 , 才 能 正 确 理 解 和 掌 握 “ 一 国 两 制 ” 的 方 针 政 策 , 才 能 自 觉 地 贯 彻 执 行 基 本 法 , 自 觉 地 维 护 基 本 法 的 权 威 性 和 严 肃 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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