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24日电 “中央社”消息,韩流天王巨星裴勇俊于二○○六年上缴的税额将近一百亿韩元(约一千零八十万美元),高居韩国演艺界榜首,实在可以称得上是一位“日入斗金”的“一人中小企业”。
报道引述韩国媒体称,裴勇俊于二○○五年的总收入高达三百二十九亿韩元(约三千五百六十万美元),因此,他于二○○六年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九十七亿五千万韩元(约一千零五十四万美元)。
根据韩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相关规定,收入低于一千万韩元,所得税率为百分之八;收入在一千万至四千万韩元之间,为百分之十七;收入在四千万至八千万韩元之间,为百分之二十六;收入高于八千万韩元以上时,所得税率则为百分之三十五。因此,“日入斗金”的裴勇俊自然地将其收入的三分之一缴入国库。
据了解,裴勇俊百分之九十的收入来自日本,这也充分凸显了他以韩剧“冬季恋歌”创出名号,成为“顶尖韩流巨星”后所拥有的影响力。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裴勇俊演出电影或电视剧,甚至拍广告的收入,远不及“副业”所带来的收入。据悉,裴勇俊通过发行写真集、卡通人偶、向电玩游戏开发商出售肖像权等所得的收入,竟占其二○○五年总收入的七成以上。
裴勇俊于二○○五年与孙艺珍联合主演电影“外出”之后,二○○六年根本没有发表过任何影视作品。但他却以超旺的人气,一连接拍了三部广告,其肖像权给他带来的收入达一百多亿韩元。
据裴勇俊的经纪公司BOF透露,今年五月开始播出的神话梦幻古装电视剧“太王四神记”,以及在济州岛辟建的“太王四神记”拍摄场景旅游景点等,将会带来五百亿韩元的收入。因为目前正在拍摄的此一大戏,已敲定将在包括日本、台湾在内的九十多个国家播映。届时,六至七成的收入将归裴勇俊。因此,当此一目标得以实现时,裴勇俊二○○七年的收入也将达到二○○五年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