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漫漫追“华”路
1994年2月
16岁的杨丽娟开始迷恋刘德华,不愿工作,当起全职追星族。
2005年9月
杨家在已经债台高筑的情况下,为了完成女儿和刘德华见面的心愿,把不足40平方米的住房卖掉。
2006年3月23日
杨勤冀为了给女儿筹措赴港旅费,来到兰州某医院与医生商量卖肾事宜,当医生告知老人,私自买卖人体器官属于一种违法行为时,老人只好放弃了这个念头。此事引起媒体广泛报道与关注。
2006年3月底
刘德华通过经纪人批评杨丽娟“不正确、不正常、不健康、不孝”,表示他绝不会理会杨的要求,并呼吁她停止过火的行为。
2006年4月初
杨丽娟为见刘德华,威胁父母要跳楼自杀。
2007年3月19日
杨丽娟不甘于去年被华仔误会她不忠不孝,为要亲自向华仔说清楚,杨氏一家借款11300元,抵港后租住油麻地一间旅馆,由于旅费有限,两天后便四处露宿。
2007年3月20日
杨家3人一早便赶到观塘“华仔天地”向职员表示想见华仔,职员答应会再联络。3人还一度打算递信给特首,又到有关部门求助,希望港府代为安排。稍后,3人接到“华仔天地”回复。
2007年3月25日
参加庆;械母杳陨栈,杨丽娟与华仔单独合照,但未有机会道出心声。杨父得悉后非常难过。当晚杨氏一家3人到尖沙咀星光行一间通宵营业快餐店过夜。
2007年3月26日
杨勤冀在香港跳海自杀,送院后不治,留下一封12页纸的遗书,遗愿竟是希望刘德华再见女儿一面。
2007年3月28日
杨氏母女经入境处准许延长留港时间至28日,两人表示, 由于身上所剩钱款不够买机票回兰州,因此会先去深圳再做打算。昨晚母女二人抵达深圳。
刘德华公司声明
就各报馆今日的提问,我们综合以下回应 :
刘德华经理人公司发言人昨日就记者提问重申,杨女见华仔一面的意愿,早于上周日(25日)达成她的心愿。
而在林父出事之后第一天,我们亦马上派员接触杨氏母女,提供了适当的协助及慰问,至于杨女一些非正常的要求,我们不可能再提供协助。
现在他们要做的事,应该是返回自己的家乡,重建新生活。
文/本报特派记者邱瑞贤、李颖、王纳
图/记者王子恒
[上一页] [1] [2] [3]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