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计生委要专门出台关于名人、富人超生的政策。
用意是好的,计划生育,名人、富人都不该例外。但如果计生委出台这一政策,是否具备操作性呢?
首先,名人和富人究竟该怎么界定?
先说富人。怎样的身家算富人,并没有一概的标准。就拿所谓的《富豪榜》来说,国内就有两个,一个福布斯,一个胡润,吵得不可开交,都认为自己准(照我看,都未必准。印象里上了榜的,每年都要出一两个骗子)。相对来说,如果以个人收入来计,国家税务部门统计可能更清楚点。
名人的界定,更难。大家了解现在的娱乐圈,好的作品是千年等一回,“名人”却没有断过。但问题是,像宋祖德那样整天嚷嚷着要自宫的人算名人么?像张钰那样哭着闹着潜规则着的算名人么?跟徐静蕾求婚的肌肉男算名人么?被别人恶搞的网络小胖算名人么?恶搞别人的胡戈算名人么……“富人”到底还可以毛估估,“名人”那可就飘渺的很了。
再说,就算你认定他是名人或富人,又怎么制裁?
据说,计生委想出个办法,规定一旦超生,不让名人参加各种奖项的评比。但这个规定的实施难度很大。要知道,国内目前各种奖项多如牛毛,名人资源相对稀缺。这种情况下,你怎么保证各主办单位不会逆行政命令而行?倘若思路缜密的话,计生委的新规定里,除了规定名人不能参加评奖,是不是还要规定“连坐”———一旦超生名人参加,违规单位也要接受相应惩罚。这听上去不像是一个行政部门能有的权限吧?万一主办单位本身规格就不小,请问计生委的行政规定能对他们有约束力么?万一人家名人参加的是国际奖项评比呢?
另外,据我所知,对于真正有名、有钱的人来说,逃脱惩罚的办法还很多。中国不是不让生么,那么就移民,弄个绿卡,生几个都不归计生委管。
新规定的具体政策还没有出来,所以我只能想到这些,等详细规定出来了,再看吧。真切希望这一规定能真正管得住那些“名人”、“富人”。
作者: □李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