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治郅年入近千万成CBA"首富" 被福布斯"漏报"
2008年04月11日 09:53 来源:长江商报 发表评论
王治郅和隋菲菲。(资料图片) 中新社发 陈文武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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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NBA 转回CBA,王治郅虽然在竞技层面上降了一级,但是在赚钱能力上,王治郅却逆势而行,比在美国的时候挣得更多了。据《福建之窗》网站报道,王治郅4 月6 日托人在福建一次性缴纳了个人所得税47.3 万元,申报的收入是王治郅为运动品牌“沃特”产品提供代言服务所取得的“劳务报酬”。按照国家广告税收比率计算,王治郅一年从该运动品牌获得的税前收入高达400 万左右人民币。
当然沃特并非王治郅唯一的收入来源,据八一俱乐部内部人士透露,王治郅在八一队一年的收入(工资+赢球奖金+篮协奖金)达到近150 万人民币。此外,王治郅在国内某网站的博客每年还能获得50 万左右的费用,加上给嘉源手机代言的200万左右代言费和中国男篮给中国移动代言广告的分红,以及一系列商业走秀活动的收入,王治郅一年的收入应该在税前800万人民币左右。
不过有一个令人不解的地方,那就是尽管王治郅拥有近千万的收入,并且和很高的媒体曝光率,但是在2008 福布斯中国名人榜前100 名并没有看到王治郅的名字。在所有100 位名人中,只有姚明(第一)和易建联(第四)两名篮球运动员,而排名第99 的演员汤唯和作家王朔的年收入均只有200 万人民币,尚不及王治郅的1/4。
【编辑:张中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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