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艾冬梅在北京通县农贸市场的地摊服装生意可能会是蚀本生意,但是她在网上卖金牌,地摊上卖服装的两招,可能救她于困境,并有希望为解决她和王德显拖而未决的官司增加筹码,如果顺利的话,她和下岗老公的工作以及挥泪贱卖的金牌都可能会有一个好的结局。
从激发舆论同情,引发社会关注,反思制度弊端,并最终触动有钱人或者有关权力部门出手解决这个层面上来讲,艾冬梅蚀本的地摊买卖衬托的是她精明的生意经。
可能会有相当一批人认为我的想法是“小人之心”。但是,无论从哪个角度看,艾冬梅贱卖金牌、摆地摊都像一种对生存现状极度不满的“反抗秀”。我不相信贱卖奖牌以及劣质的地摊服装小买卖能够为艾冬梅改变现状起到实质性的作用——卖掉金牌之后还能够卖什么,卖血,卖苦力?甚至像大街上的乞讨族一样,用世界冠军哀悯的眼光强烈刺激我们的心灵,嘲笑这个麻木的现实世界?
艾冬梅本身诉求的无非是要改变她窘迫的生存环境,胜诉她和教练王德显的官司,获得原本属于她的工资和奖金,改善当前的生活状况。无论如何,都不会有人愿意看到这样一个为国家争得过荣誉的人,沦落到卖金牌摆地摊的地步。这是大众的心理,也是政府和权力部门不愿看到的,因此,这一事件很可能会在媒体的呼吁下得到解决,比如,在舆论的压力下,政府部门过问,社会力量赞助等等。从这个层面上讲,我认为这将给艾冬梅带来好的结局,她以地摊服装和金牌为道具的反抗秀将胜利收场。
我在这里没有丝毫责备艾冬梅动机的意思,演艺明星走红能用“绯闻秀”,作家出书畅销能用“吵架秀”,普罗大众讨生活自然有设计和使用“同情秀”的权力和自由,只要她没有恶意,我个人甚至甘愿为这种秀所欺骗,并为艾冬梅事件做点事情。
但问题远非像走在大街上,向路边敞开衣服露出残肢的乞讨族的破碗里放上枚硬币那么简单。艾冬梅最终需要的不是我们心底的怜悯,而是制度上的公平。她索要的对象不是我们这些喜欢滥施同情心的小市民所放置的硬币,而是制度的公平以及社会的正义,即一个世界冠军在现行体制下应该得到的基本尊重——至少不要摆地摊,至少不要含泪卖金牌,至少要有应得的工资和奖金,至少要有合理的最低社会保障。
由艾冬梅事件推而广之,回溯到之前的举重冠军邹春兰当搓澡工事件,回溯到辽宁省举重冠军才力英年困窘而死的事件,都在昭示着中国现行运动员退役制度中的严重缺陷。对退役制度的拷问必然将我们的思路推及奥运战略下的举国体制,以及举国体制中的退役补偿机制的严重失衡。
举国体制的优越性当然毋庸讳言,但和欧美国家的运动体制比较,在运动员的利益分配和退役补偿上显得过于僵化和笨拙。欧美国家以个人和市场而非国家为主导的运动参与体制,决定了他们在参与和退出机制上的应付自如,而举国体制下我们的运动员则必须承担职业选择的高风险——如果你选择的不是有市场吸引力的体育项目,则要承担退役后谋生的艰难;如果你没有趁早成名,则你必须要在退役后承担再就业的举步维艰。
说实话,艾冬梅比那些没有名气,没有取得过金牌甚至奖牌的运动员幸运多了,起码,她还有一定的知名度能够引起社会的关注,那些因成绩不佳或者因受伤而退役的运动员,或许没有金牌可以在网上拍卖,或者摆了地摊都不能够引起我们的关注。我坚信艾冬梅事件亦不过为该类事件的冰山一角而已。
当然,我们没有必要向举国体制过度问责,对那些因成名而成为市场宠儿的体育明星来说,举国体制可是他们名利双收的捷径,要知道,在欧美国家,运动员训练和参赛可是主要靠自己掏腰包的。区别在于他们将职业风险依靠市场提前化解了,我们则要面对落幕后那些无助的目光。由此,在需要集体承担退役风险的情况下,田亮可以坐拥亿万,熊倪可以恭居高位,伏明霞可以喜嫁财郎,无貌无名无运的邹春兰艾冬梅们却沦落到连温饱都成问题,补偿机制就必然应该成为体制公平的重要调剂手段。
换句话说,如果艾冬梅生来就在通县的农贸市场上摆地摊,难道也能引起我们的争论,引发我们的同情吗?(张顺亭)